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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瀛以为梵曦的骑术一般,但完全没想到他的骑术很好,而且他的神情很放松,完全不胆小的人。
“傲雪!
驾——”
梵曦感觉到傲雪的兴奋,他很少骑着傲雪和他人比试,一人一马完全沉浸在这欢乐当中,直至将陶瀛甩在身后很远很远。
“傲雪!
做的好!
我有冰淇淋吃了!
晚上给你加餐!”
梵曦得意的摸摸傲雪的脑袋,而傲雪也骄傲极了,等陶瀛骑马过来,梵曦拉着缰绳:“小叔,愿赌服输!
你要请我吃冰淇淋。”
“好。”
陶瀛无奈,什么时候他让梵曦出钱买东西了?
既然比赛完了,梵曦就骑着傲雪和小叔一起闲逛。
“你很小就学会骑马了吗?”
陶瀛看他刚才的技术,看模样不是近几年学会的,相当熟练,陶瀛怀疑他即使没有马鞍也敢骑马。
梵曦点点头,他的语气很放松,陶瀛能够感受到他已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面,他说:“我很喜欢在马上的感觉,傲雪是一匹很好的马,它很乖,速度很快。”
陶瀛认为梵曦是个爱哭包,现在他改变了看法,梵曦不仅仅是个爱哭包,他还是个很矛盾的少年。
他很娇气,你凶他两句都可能会哭,但他写字时随心所欲,并没有规定的写字标准但写出一手好字,他在骑马的时候宛如草原的孩子,肆意、意气风发。
这样的梵曦太吸引人的目光了,无论是教授还是食堂阿姨或者是他的傲雪,都是偏爱他的。
“主人,男主的好感度到百分之六十了!”
229最激动了,怎么都没想到这男主的好感度那么容易涨!
这比赢殊还要好攻略!
而梵曦也没想到,百分之六十的好感度应该不适用于叔侄身上了吧?所以陶瀛对他来说是喜欢的?
两人在马场上逛了好几圈,直至天黑了,梵曦才带着傲雪回马厩。
“傲雪,不要舔我了,我下周再来看你,好不好?”
梵曦被傲雪舔脸,傲雪的动作很小心,只是一点点舔着梵曦的脸颊,脸颊上都是傲雪的口水,说实话是有些恶心。
陶瀛已经习惯了梵曦吃冰淇淋的时候拿出纸巾,所以现在他从兜里掏出纸巾,看着梵曦哄好傲雪之后,他轻轻的给梵曦擦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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