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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又把众人给逗乐了最好的朋友(第3页)

只是老夫没和你们说过。

林青凤惊讶的说道:那我怎么看到,亿绝和天云,看着灵誉和玉儿在一起,很不自在呢?

光明烈焰说道:你可记得几年前,老夫和震天,带着亿绝和天云,来了一趟风灵星界。

只是,当时亿绝和天云,没有看到金昊和天灵的孙女。

金昊和天灵的孙女,却看上了亿绝和天云。

光明烈焰对着,火天灵和金昊说道:不知,金昊兄和天灵兄,可否,舍得割爱。

火天灵对光明烈焰说道:烈焰兄,天灵真是惭愧啊!

老夫一直以为,烈焰兄把此事,给忘记了呢!

亿绝,如今可是光明帝国,不可多得的人杰啊!

火天灵接着又道:既然,今日烈焰兄,如此说,老夫和金昊,自然舍得!

火灵儿和金凤凰,可是经常念叨着,亿绝和天云啦!

萧海燕对光明烈焰说道:烈焰啊!

嫂子还真没想到,你小子,头脑这么灵活啊!

早早就,给亿绝和天云,找好对象了啊!

萧海燕这话,又把众人给逗乐了!

灵誉,现在正在想,萧凤会不会,和她姑婆一样。

等到自己,年纪上百岁了,还来一句,你小子。

字斟句酌啊!

林冰,本来是林族的嫡系子弟。

却是,因为身聚水灵,寒冰圣体;而,导致身体虚弱,林冰的家人,也因此,差点被排出林族嫡系之外。

不过,因为林族有一位先祖;也身聚寒冰圣体,那个人,便是和光明劣一起,被逐出光明帝国的林华。

林族因此,才给了林冰的家人,一些时间。

让林冰到木灵星界,参加比武大会。

赢得林华的青睐。

治愈林冰。

可当时,林冰遇到了一个,比他还要悲剧的光明烈焰。

光明烈焰,是光明族,分家的旁系子弟。

受尽欺压。

只因,他大哥光明炽,吞噬神魂草,十六岁冲破神阶。

来到光明帝都,在光明族一年一次的,光明神子大比之中,夺得了神子称号。

当时光明烈焰十一岁,才刚刚进入灵王。

光明炽占着自己的灵丹,倾力培养光明烈焰。

光明烈焰十四岁时,也到了灵王巅峰之境灵皇境界;正好去木灵星界,参加三年一次的灵王比武大会。

当时的光明烈焰,有一头黃纹裂地虎和大地棕熊;自身灵力,也是极其雄厚,灵力法身,在当时,也还算强悍!

林冰当时,也是十四岁,灵王巅峰;正好碰上光明烈焰。

那一战之后,光明烈焰和林冰,便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希望兄弟姐妹们,能喜欢小草的写作!

给读者的话:

谢谢兄弟姐妹们的支持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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