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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洁眉飞色舞的滔滔不绝,越讲越兴奋,越说越起劲。
她从旁边的玻璃茶几上面拿起了事先就准备好的一本《百年孤独》,并翻开到自己做好的标记上面,继而声情并茂的朗读起来。
与此同时,贾有为在心里面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一说到马尔克斯就会必谈对方的这本书。
可是,在他个人看来,《百年孤独》并不是一本人人都能够读懂的书。
这其中十有八九的人,要么读不下去,要么就是在第一遍没有读懂。
要想读懂这本书,首先就得对拉丁美洲的历史有一定的了解。
不然,你根本就不知道作家在写什么。
在起始阶段,一会儿这个来了,一会儿那个又来了,一会儿这个带来了什么东西,一会儿那个又带来了什么东西。
就是在写拉丁美洲被欧洲人发现之后的种种改变。
到了中段,一会儿这个打来了,一会儿那个打来把这个打跑了。
一会儿这个又打回来了,一会儿这个又把那个打跑了,全然不清楚他们为什么在打,打来打去的意义何在。
这就是在写拉丁美洲的解放,民主自由的进程。
《百年孤独》之所以被人津津乐道肯定不止于此,而是在于他的写作手法和句式上面。
正如莫言所说那样,小说还可以这样写。
事实上,就光内容而言,书里面写的东西让人乏味的很。
贾有为也并不太喜欢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而是他的另外一部巨作《霍乱时期的爱情》。
这两部作品可谓是掏空了马尔克斯的全部。
贾有为承认马尔克斯作为一代文学大师的地位就是被《霍乱时期的爱情》给震撼到了心灵的程度。
这部小说完美的诠释了中国人最爱说的一件事情,女人精神上面的出轨,却在身体上面做到了忠贞,而男人精神上面做到了一生挚爱,身体上面出轨了。
男女二人,谁才是不忠诚于对方?
《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写作手法都使用了倒叙。
后者的倒叙开端就在于女人的丈夫死了,下葬完毕之后,她躺在床上回忆起来的第一件事情并不是自己死去丈夫过去的种种,而是首先想起了自己的初恋情人。
于是,倒叙就开始,写作的镜头是一下子就拉回到了他们年轻的时候所发生的事情。
女人的初恋情人由于身份和地位的悬殊,致使不能够和她结为夫妻。
女人最终和已故的医生丈夫结合在了一起。
在半个世纪的日子里面,男人虽然和其她好几个女人上过床,只是为了满足男人天性当中的情欲本能,但是精神上面自始至终都只爱着女人。
两人垂垂老矣,土都埋到了颈部,再次见了面。
他们开始了一场航海旅行。
两人的爱情再次被遗弃焕发出来的时候,比年轻的时候还要炽热,已经错过了半个世纪,不能再忍受等待的过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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