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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群杂碎们的神情和举动来看,男神经病似乎犯了事,还是大事。
男神经病虽然并未长着一张作奸犯科的脸,但有道是,人不可貌相,这年头,披着羊皮的狼早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
男神经病究竟犯了何事,我并不关心,我所关心的是,若是让我下次遇上他,定然废了他那一双狗爪。
还是那句话,正事要紧,没空和这些杂碎在此浪费时光。
但可惜,你不找麻烦,麻烦却常常找你。
步子才刚迈出去一步,一把大刀就架在了我的脖劲上。
看来我这一副白白细细的脖劲看起来还是有几分诱人的,要不你怎么解释这把大刀的情况呢?
把刀架在我脖子上的,是众杂碎中的领头杂碎。
此人年约三十上下,容貌平常,身材平常,实乃毫无一丝特别之处。
如果硬要说的话,那就是他的眼角有着一颗滴泪痣。
常闻女人长滴泪痣,也常闻长滴泪痣的女人会比较命苦,可长滴泪痣的男人,我平生实乃头一遭遇到。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此位长着滴泪痣的杂碎将我浑身上下打量了好几遍,就像在看舞台上的戏子一般,然后说道:“你和公子是何关系?”
“公子?哪个公子?公子刑天?”
看着我脖劲上那把明晃晃的大刀,我竭力使自己保持平静。
吸气,呼气,再吸气,再呼气。
显而易见,男神经病并未作奸犯科,不止如此,还有着显赫的家世。
既然如此,他何以一见到这群杂碎就开溜呢?
罢了,管他这些作甚,跟我有半个铜板的关系?
“公子刑天?公子刑天在哪?”
围观群众之中,有人听闻我的话语之后,大惊失色,朝店外跑去。
由于跑地匆忙,还落下一只鞋子来。
其余围观群众,也显得有几分慌乱。
若是在昆仑山一带提及公子刑天会有此种反应还属正常,为何就连京师的百姓们也如此惧怕他呢?
一想到师父临行前的叮咛,心顿时沉了几分。
“锦衣卫办事,闲杂人等都给老子滚出去!”
领头的杂碎猛然大喊一声,声音之大,有石破惊天之意味。
此杂碎这一怒吼,不得不让我有种狗眼看人低的感觉,他方才所用的,虽然不是江湖上传说的狮吼功,但比狮吼功的威力低不了多少。
片刻之后,偌大的一家店里,除了我这唯一的一位人以外,还剩下了十数位杂碎。
“说,你和公子到底是何关系?”
滴泪痣杂碎再次问道。
敢把刀架在姑奶奶脖子上,还敢对姑奶奶如此说话,看来这杂碎绝对是活腻了。
原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又原本不想和朝廷的狗犬们扯上关系,又原本想一直低调做人,可惜,偏偏有一些疯狗扑上来咬你。
看着这群横七竖八躺着的杂碎们,我不由得咂了咂舌,然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卖相实在太差!
得罪了这群杂碎,以后别的杂碎肯定也不会放过我,看来我在京城的这段岁月得步步为营、步步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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