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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大夫和崔元翊,崔望遥这才想起帮名徽公主约项成煜,她让人取了笔墨纸砚,拿起毛笔的那一刻,她又开始犯愁。
上辈子读小学时倒是学过几天毛笔,真的就是几天,长大后有了手机电脑,写字的机会寥寥无几,写得最多的就是自己的名字,用的还都是签字笔,连钢笔都几乎没碰过,更何况毛笔?
原主虽然只是寄居在国公府,可好歹是个小姐,从小受教。
即使字写得不好,也不至于像她这样压根不会写。
崔望遥想了想,以免引起怀疑她还是不要动笔的好。
“鹦鹉,过来。”
“小姐。”
崔望遥将手里的毛笔递给她,“来,我说你写。”
鹦鹉一脸疑惑,“小姐?”
崔望遥将毛笔塞她手里,把她拉到桌前,“叫你写你就写,别磨蹭。”
鹦鹉没办法,只好照办,“小姐,您要我写什么?”
“你就写——成煜哥哥,明日午时万宴楼不见不散。”
啪!
毛笔落在纯白的纸上,墨汁四溅,瞬间染了污。
鹦鹉扑通一声跪下,“请小姐责罚!”
“没事起来吧,换张纸写。”
鹦鹉依旧跪着,“小姐,奴婢不敢,奴婢斗胆还请小姐三思,小姐待字闺中怎可约外男……相会?若被人知道,对小姐名声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