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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风驯鹿,沃玛森林魔兽,习性平和,鹿角为棕黄色,肉质温和细腻,鹿群鹿王大都有风元素魔力晶核。”
纳兰刑天不慌不忙的回答道。
一字没错,这是这只是书上第一页的内容,说不定这小子来回看了很多次。
帝摩斯随意翻了几页,又道:“七眼魔蛇。”
“七眼魔蛇,性喜欢潮湿,喜爱腐肉,背脊有彩色图案像七只眼睛而得名,剧毒,咬之必死,七眼魔蛇七只眼睛图案颜色越是鲜艳,代表着毒性越深,出暗系晶核几率越高。”
纳兰刑天回答得从容。
这也能记得清楚,帝摩斯再度随意翻页,他又说道:“三首狼。”
“三首狼,头生三首而得名,速度快,力量足,性格凶残,多为成群结团猎食,偶尔有落单孤狼。”
帝摩斯不信邪,继续问道:“咧牙棕熊。”
“咧牙棕熊,性格残暴,喜吃鱼和蜂蜜,前爪极为有利,有着和笨重体型不相符合的敏捷动作,作为沃玛森林里最可怕的魔兽之一,咧牙棕熊全身都是宝贝,非常大的几率会出地元素的晶核。”
帝摩斯接连再问了几个,纳兰刑天对答如流。
一字不差,怎么可能一字不差,这么短的时间,他怎么可能全部都记住。
帝摩斯是自己写的这本书,他对这上面的内容了如指掌,他也记得全部内容,但是也做不到和原文一样一字不差的背诵出来。
他再次看向纳兰刑天的眼神,满满都是惊异。
无一差错,他也曾听说过这样记忆非凡之人,他自己也是一个天资聪慧的人,但是对于这样强悍的记忆里也是第一次见到。
对于收取眼前这个少年为徒的事情,心底的念头也慢慢火热了起来。
帝摩斯看向纳兰刑天,眼神干净清澈,能言善语,聪慧,元素亲和力也不低,纯度也够,这样的一个非常好的苗子,似乎收为徒弟也不错。
自己多久没有动过这样的念头了,他的心底有些火热了,只是神情依旧淡然。
纳兰刑天也在观察帝莫斯,帝摩斯在问他问题,在迟疑,没有在说送他离开的事情,虽然神情没有任何异常,但是心底应该有些松动了。
打铁要趁热。
纳兰刑天还待说些什么,帝摩斯突然抢先说道:“你使用你的基础剑式我看看。”
纳兰刑天问道:“那我用树枝当武器吧。”
“不。”
帝摩斯摇头,然后缓缓的拔出腰间的武器。
他右手握刀,左手轻轻弹在刀身上面,刀身微微颤动,上面的光华蜿蜒如水般在刀上流动,印着阳光折射出七彩光芒。
那日在森林里,纳兰刑天也只看到刀十分耀眼,那时情势危急,又是距离遥远,对刀看得不真切。
此时近距离看刀,才发现,那把刀,真的是好美。
任何事物完美到一定程度,都会给人一种异样的美感,刀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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