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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致知之要一
明道術
天理人倫之正帝王事親之孝
《堯典》曰:‘有鰥在下,曰虞舜。
鰥,無妻之名。
在下,謂卑賤也。
虞,氏。
舜,名。
父頑,父瞽瞍,心不則德義之經爲頑。
母嚚,母,瞽瞍後妻,舜繼母也。
口不道忠信之言爲嚚。
象傲。
象,舜後母弟名。
傲慢,不友也。
克諧以孝,諧,和也。
烝烝乂,不格姦。
’烝,進也。
乂,治也。
姦,惡也。
《史記》:‘舜父瞽瞍盲而舜母死,瞽瞍更娶妻而生象。
象傲,瞽瞍愛後妻子,常欲殺舜。
舜避逃,及有小過則受罪。
順事父及後母與弟,日以篤謹。
’
臣按:舜以一身處頑父、嚚母、傲弟之間,而能諧和以孝,俾其善日進、惡日泯,非至誠之積,薫蒸浸灌,何以有此?先儒曾鞏引《詩》‘烝之浮浮’爲譬其意,以爲甑之炊也,火然於下,其氣相續,故能通徹於上,舜之積誠感父亦猶是也。
其説得之矣。
帝初於厯山,山名,舜微時所耕。
往于田,日號泣于旻天,旻,閔也。
于父母負罪引慝,慝,惡也。
祗載見瞽瞍,祗,敬也。
載,事也。
夔夔齊慄,齊,莊敬也。
慄,戰栗也。
夔夔,莊敬、戰栗之貌。
瞽亦允若。
允,信也。
若,順也。
臣按:舜以不獲於父母之故,號泣於天,自負其罪,不敢以爲父母之罪,自引其慝,不敢以爲父母之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