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两个月好像有点长。
但她会等他。
她爱他。
没错,她从来没这么说,但他感觉得到她想说。
她爱他。
他也爱她。
她会等的。
或许他就经过饭店一下,很快看一眼,看能不能找到她。
如果他们两个都消失了,警方就没法追踪了。
如果只有他消失,然后又想办法把艾玛接过去,到时候警方或联邦调查局就已经查出她的身分,晓得她对他很重要,等她到了新斯科细亚,警方早就跟在后头。
他开门迎接她时,两人就会双双惨死在枪林弹雨下。
她不会等的。
如果不现在带她走,就永远不要想了。
他站在母亲的瓷器柜前,看着玻璃门板上映出自己的镜影,想起自己一开始为什么来这里‐‐无论他决定要去哪里,如果不换衣服,他就走不了太远。
他大衣的左肩处被血染黑了,鞋子和裤脚都沾了泥巴,衬衫在树林里钩破了,上头还有点点血痕。
在厨房里,他打开面包箱,拿出一瓶芬克牌兰姆酒。
他脱了鞋,带着那瓶酒走送货楼梯上楼,到他父亲的卧室。
在浴室里,他尽可能洗掉耳朵上干掉的血,同时小心不要动到结痂的伤口。
等他确定不会再流血了,便后退几步,看着镜中自己的脸。
尽管耳垂不见了,只要没有血痂,就不会引起任何人注意。
即使是现在,他耳朵的下缘大部分仍然结着黑色的痂,虽然会引人注意,但不像打伤的黑眼圈或断掉的鼻子那么显眼。
他喝了几口芬克牌兰姆酒,同时从他父亲的衣柜里挑西装。
里头总共有十五套,一般警察的薪水顶多只买得起两套。
鞋子、衬衫、领带、帽子也一样。
乔挑了一套harts插ffner≈arx的糖褐色单排扣条纹西装,配上白色arrow牌衬衫。
丝领带是黑底,每隔约四寸有一道红色斜纹。
黑色的tletons皮鞋,帽子则挑了一顶滑顺如鸽胸的黑色knapp-felt毡帽。
他把手枪和鞋子放在衣橱顶,换上他父亲的衣物,然后把手枪插回后腰里。
从长裤的裤管长度判断,他和父亲的身高毕竟不是一模一样。
他父亲稍微高一点点。
另外他的帽子尺寸也比乔小。
乔把帽冠往后推一点,看起来比较时髦。
至于长裤,他把裤脚翻边往上多折一道,然后从他母亲缝纫桌上找来安全别针,把翻边固定好。
他拿了换下来的衣服和那瓶兰姆酒下楼,到他父亲的书房。
即使现在父亲不在场,要踏入那房间时,还是挥不去那种冒犯的感觉。
他看到男人时震惊的无法言语几近失控,却暮然看到他身旁的妻儿,而后沉默,转身后,顷刻间泪流满面,那年地震失联后,他等了他五年,却等到的是他早已娶妻生子!男童疑问道二叔,那个叔叔好怪!男人看着离去的背影,皱了皱眉,转头问女人道姐,我失忆前是不是认识他?...
她说六根不净,看不透,我的就是我的,烂了也不给别人。他说你我殊途,是我错,带你入红尘,而我决定,知错不改。这是一个欲望与野心原始又疯狂的时代。吟唱祭文的祭司如乱舞的群魔。手持权柄的君王是暴戾的杀手。卑微的奴隶请献上低贱的头颅。优雅的贵族将端起盛血的酒樽。神殿与王宫的相爱如腐臭阴沟里交错的水藻,他们热烈相拥又互相撕咬。注入沟渠的清水带来启世的智慧,以挟裹阴谋,摧毁良知的方式,万古流芳。而那些刻骨锥心的绕颈而眠,情深或浅,都不过是史书上的,一笔艳屑。...
兵王沐风意外被卷入一场阴谋,使他失去兵王的身份,回归都市。这是结束还是开始?是虎卧山川,则逍游花丛,真性情不拘小节。是龙游渊海,则一世独尊,真男人无惧强霸!自古佳人爱英雄,七尺男儿在世,报国安家则不枉人世繁华,不负佳人美卿。...
粉丝眼中,他是明灯,代表着一种力量敌人眼中,他是斗士,彰显了一种风骨亲人眼中,他是太阳,散发着一种温暖世界眼中,他是天才,统治了一个时代!穿越异界,尘世浮沉,他不改初心,只为登上那至尊的文圣之位!...
三年前,联邦有史以来唯一灵武双修圣者叶星河,于混乱星域意外陨落。三年后,叶星河的意识在一个纨绔大少身上觉醒。从此王者归来,踏上一条碾压一切的强者之路当无数人庆幸,联邦又多了一名有希望成就圣者的天才时。没人知道,少年的目标却是要屠尽天下圣者,成为那星空之下的至尊。...
时空特警由作者满座衣冠胜雪创作全本作品该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919言情小说免费提供时空特警全文无弹窗的纯文字在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