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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盔城被称为众王之城。
四千年前诺德人的祖先斯格拉默带领五百英豪,率领舰队沿着白河逆流而上,发动征服天际省的战争,建立了诺德帝国,便定都于此。
至今,斯格拉默的英勇事迹和五百英豪的名字仍然铭刻在风盔城内高耸的荣誉墙上。
风盔城依山傍河,巨石高堡,极其雄伟,横跨白河天险的百米长青色巨石大桥是陆地上通往风盔城的唯一通道,地势险要,易守难攻。
风暴斗篷是现任风盔城领主乌弗瑞克的部队,它的征兵处便设在白河东岸的桥头堡上。
戴大蒙一路小跑,来到风暴斗篷征兵处时刚过十一点。
时间刚刚好,戴大蒙很得意,报名吃饭两不误啊。
桥头堡外人山人海,应征的人排成两条长龙,一眼望不到头。
这些应征的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大多数人面黄肌瘦,显然是来自穷苦人家。
城里人就是讲究,做什么事都排队,这个他懂,戴大蒙随便选了一个队伍跟在后头。
然而当兵的人实在太多了,队伍爬得比蜗牛还慢,一个小时过去了,戴大蒙前面的队伍一眼望不到头。
又一个小时过去了,戴大蒙前面的队伍依然看不到头。
午饭时间早就过了,戴大蒙饿得肚子咕噜噜直叫,可是看看身后黑压压的人群,他不敢离队,只好忍着饿继续排队。
队伍进行得很慢,但是时间却过的很快,等排到戴大蒙时,天都快黑了。
“戴大蒙?”
身穿风暴斗篷军装的验兵的军官戴着筒子一样的头盔,坐在长桌后面。
戴大蒙两米二的身高,站在应征青年之中,比别人都要高出一头,像一头大黑牛站在羊群中间,异常显眼,验兵军官早就注意到他。
验兵军官打开戴大蒙的介绍信就嘿嘿乐起来。
“你想当小队长?”
军官把戴大蒙的名字写在登记册上,看了他一眼,随口问道:“我看你黑里透红,不是纯正的诺德人吧?”
军官的话一下戳中戴大蒙的痛处,他的确不是纯正的诺德人,为此小时候总被其他小孩骂小杂种。
但是这跟当兵有什么关系?戴大蒙暗想:俺又不是来配种的,你管俺纯不纯正干嘛?虽然他不高兴,却不敢表现出来。
小时候村里人总吓唬他,说不听话会被当兵的抓走。
所以士兵在他幼年的心里留下了巨大的阴影,至今看到穿军装的他仍然很害怕。
此时,戴大蒙大气都不敢喘,乖得像个宝宝一样,小心地问:“不行吗?”
验兵军官笑了:“也不是不行,有特殊才能的人可以破格直招军官。”
他在羊皮纸上写了几下,抬头问道:“你有什么特长?”
戴大蒙身材高大,比常人高出一头,而且非常强壮。
他对自己的体格特别自信,啪啪拍着胸脯说:“俺身高特长。”
“哦,算是一个优点。”
验兵军官点头,刷刷写了几笔,接着问道:“还有什么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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