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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佛朗索瓦男爵的友谊1(第1页)

“该出发了,喂,起来,该出发了!”

天还是阴冷的黑暗,露水也沾湿了甲衣外的罩袍,看样子也只能在路上风干了。

科斯特用短剑的剑面拍了拍北方人的光秃秃的脑袋,为了除虱子方便的坎特甚是不满的嘟囔道,

“佛朗索瓦不也没有从女大公的床上起来!”

这话说的,果真是豪爽,北方人还真是直接。

站在军帐外等着科斯特召集部众的佛朗索瓦脸色一黑。

身为骑士,他必然要去维护女主人的名声,可是身为骑士,他也不能和这些大兵计较。

恶魔心中暗笑道,扯着坎特·伯塞斯库睡衣的衣领,把他从床上摔到泥地里。

啃了一嘴的泥巴,秃头佬才睁开朦胧的双眼,眼前的两位,早就已经是全副武装。

“我们在中午之前要抵达安科特!”

恶魔将衣服丢在坎特身上,吩咐着军仆去取战马。

“这么早,”

坎特不满的在军仆的帮助下,套上锁子甲,可是一大早就吃了一嘴泥巴,心情的确是不会太好,“我的女主人怎么这么容易就满足?”

满足不满足科斯特是不清楚,可是佛朗索瓦骑士已经回自己的军帐准备矛旗,他自然也不会跟着坎特去诋毁菲莉丝大公。

“准备出发吧!”

风灌入霍尔蒂娅,黎明与黑暗为伴。

城市里的仆人如今也必须赶早起来,有着个把力气的年轻小伙,更是要勤劳的把千奇百怪的柴木放在树墩上,然后狠狠高举斧子,就像是晴天霹雳一般劈砍下来,

这很需要技巧,只有技巧才能让柴木顺利的一切成二,才能将敌人击昏或砍死。

他们就像是骑士大会的骑士侍从,在自己的导师将对手刺于马下,这些打手们拿着刺槌和小斧,穿着铠甲,戴着头盔,把打下马的对手打晕拖走。

骑士侍从,他们再成为骑士之前就必须学会劈柴,叉鱼,磨剑,养马和保养盔甲,而在骑士没有钱之后,也就只能来这些地方打零工,讨生活。

“马特!”

佛朗索瓦在酒馆的后院高喊着,砍柴的小伙马上趴着栅栏向骑士致意,

“大人,您需要侍从?”

“自然是需要你的协助,而且我的几个朋友应该还在这里讨生活吧?”

“我在这里是等着大人的召唤,然而丹尼斯骑士已经决定参加了城市民兵,卢卡骑士给随军商人抵押了盔甲和长剑,只能靠我和他的侍从接济,泰洛男爵带着他的侍从昨天就已经出发,他们听说要去其他军区效忠帝国!”

这日子过得还真是惨淡,没有了土地的骑士最好的办法应该就是去成为雇佣骑士吧。

科斯特心中暗暗的想到,然而他也的确也没有料到,这座城市的黑暗中,还隐藏着如此多破落的家伙。

佛朗索瓦从腰上取下一个钱袋丢给了栅栏内的骑士侍从,吩咐了下去,

“你把我的两个老朋友找上,我去追赶泰洛男爵,告诉他们卡帕的女大公,仍然需要他们的效忠,让他们打扮的好些,因为卡帕女大公已经想要收付拉文纳!”

进攻拉文纳军区的弗朗西斯家族?

科斯特作为普通的军事军官,当然是不清楚女大公的打算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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