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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菜上来了,范闲动筷如风,在盘间一扫而过,筷尖奇准无比地每盘夹了些送入嘴里,全不在乎身旁妹妹弟弟瞠目结舌的表情。
舔舔嘴唇,细品一会儿后,范闲点点头:“京都的饮食确实不错。”
范若若十分秀气,随意吃了些就停箸不食,半侧着身子认真看那本红楼梦。
席上只有范闲和范思辙在大快朵颐,范思辙越吃越郁闷,心想小爷我长的比你胖多了,怎么吃的却没你多没你快。
范若若越看眉头皱的越厉害,发现这书商出的红楼梦与自己房中的那份并没有太大差别,只是扉页前头故意将多姑娘那段话摘抄出来,只怕会让京都看过此书的人们,都以为红楼梦乃是一诲银之书。
范闲看见她神情,就知道她在生气什么,微微一笑将筷子搁在鱼盘边上,说道:“这只是一种营销手段而已,有什么好生气的?”
此时兄妹说话的声音渐渐大了起来。
范若若隐约猜到营销手段是什么意思,而范思辙则是听的糊里糊涂。
“比如一本书,人们在买之前,肯定会先翻翻讲的是什么,所以这前言、序、跋、楔子之类的东西,一定要清晰明了,不见得要求说清楚全书的内容,但一定要引起别人的兴趣。”
范闲喝了口茶,继续说道:“妹妹你生气,是因为这个无良书商,将多姑娘那段摆在最前面,而这段明显不能说明这个故事的整体风格,反而容易让一般百姓产生一种误解,以为这故事是个风月故事,对不对?”
范若若睁着眼睛,点点头,心想如此噙之齿香的文字,被当作那种肮脏物来卖,难道还不应该生气?
“可是书商是一定要这样做的。”
范闲看着妹妹认真的表情,忍不住笑了起来,“如果让我来做,我要比他们做的更过分。
这一卷是十回,那就应该写十个回目印在扉页上,每回目下面写几行最诱人的话,如此方能让看客们心中痒不能挠,只好将书买回家细细翻看。”
“比如什么?”
“比如像多姑娘这种。”
“那这回怎么写?”
范若若已经明白了哥哥的意思,微笑着指着书上一处,是第二十三回:西厢记妙词通戏语,牡丹亭艳曲警芳心,这回讲的是葬花前事,断断找不出来让人脸红心热的辞句。
范闲嘻嘻笑道:“既然有艳曲二字,当然好写,换成是我,就用里面那段……园中那些人多半是女孩儿,正在混沌世界,天真烂漫之时,坐卧不避,嘻笑无心,那里知宝玉此时的心事。
那宝玉心内不自在,便懒在园内,只在外头鬼混,却又痴痴的……正看到落红成阵。”
“然后再把坐卧不避,嘻笑无心,鬼混,痴痴,落红这些字眼全数描红。”
范若若低头一想,发现果然如此,本是些随意话语,但这般一组合,再加上回目上的艳曲二字,不免给人生出些暇想来的空间来。
她的脸微微红了,低声道:“原来哥哥常做这种不正经的事情。”
范思辙却在一旁听呆了,竖起大拇指道:“大哥,你实在是太有才了。”
范闲噗的一声,将嘴里的茶全部喷了出来。
正此时,外厢却传来一个极为高傲的声音:“哪里来的妄人,满心银邪,居然敢称有才?”
(晚上还有一章,我个人是不愿意改动情节的人,一切按既定方针办,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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