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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世杰为这次出行带了许多科技,掏出一小熊造型的暖宝,摁下开关可持续发热,再把毯子一盖,身上立刻就变得暖洋洋的。
陈姝拆了小盒营养液,分发下去,大口吸溜着,忍不住感慨:“我以前躺在这间屋子里的时候,从来没想过自己能自由地喝营养液。”
方世杰听得有些善感了,侧身像八爪鱼一样抱住她道:“老大,你以后能自由的事儿还多着呢。”
林雨泠的心情就又开始起起伏伏。
“陈姝…”
他轻轻唤她。
“你,从小就长在贫民区吗?”
陈姝摇头:“也不是从小,是从六岁。”
那时候这间屋子还只是几面没有塌下来的墙…。
随着思绪,指尖轻轻摸过身下的床,有的砖块原本上面挺刮人的,睡觉老是硌得慌,这么多年过去,渐渐就有些被磨平了,也感觉不出硌了。
林雨泠愣了一下:“六岁?”
这个时间节点,有些太过微妙。
虽然当初他喊陈姝学妹,但目的只是缓解她当时的尴尬,稍微拉近一点距离,又不至于太近。
认真究起来,陈姝只是接受教育晚,被强行安排着追他们这一届的进度,显得晚上大半年的学。
或许是因为3s太难得,学校着急了,等不及给她从头学起的机会,就放宽了文化程度的前置条件。
论年龄,他和陈姝顶多是月份上有前后差,本质上是同龄人。
她的六岁,就是他的六岁。
陈姝不知道林雨泠的思绪,如实回答:“嗯,六岁之前的事我不记得,记忆能追溯到的最远点是老李头抱着我,然后就到了贫民区。”
但有一部分她还是隐瞒了的,就是她已经从林承孝那儿确认了,自己小时候和林雨泠住过一家医院。
她和他在六岁之前就认识。
可那些事林雨泠完全不记得,也就没必要跟他追忆,反正她又不是因为小时候才喜欢他的。
她清楚的知道自己喜欢的是眼前这个人,以前认识那只是有缘分,却不是必然条件。
这么想着,陈姝猛地一顿。
‘喜欢’?她的心脏又闷头乱撞起来。
这是她第一次联想到这个词。
好像之前翻来覆去,睡不着,思考到天亮的东西终于有了结论。
所以觉得他像闪闪发亮的宝物,当他的眼睛望过来的时候,就总想给他揣兜里。
他不高兴的时候,她就难受,他高兴的时候,她也跟着乐;当从一间屋子里坐起来就能看到他,她那时候,在脑子里轰然炸响的,是想以后也能这样看到他。
她原来不是把他当‘营养液’的占有,也不是alpha对oga刻在基因里的掠夺。
而是,喜欢。
陈姝想明白这件事,差点从床上弹起来。
完了,完了,要是被知道了,他不会生气吧,会不会就不搭理自己了?!
林雨泠并不是一个困囿于ao关系的人。
他是一棵树的种子,生来就是树,以后也注定会长成树。
他有他的理想,他的追求,他自我规划好的路要走。
一个alpha的喜欢,并不会令他沾沾自喜,感到愉悦与享受,他恨不得能摆脱那些累赘,摆脱那些拖累他脚步,耽搁他时间,与他并不同路的人。
而与他同路的,是拥有灵魂共鸣的朋友,是知音。
恋人与此的概念又是不同的。
恋人会比朋友关系掺进更多的东西,知音不见得能成为合适的恋人,而恋人也未必达到知音的共鸣。
所以如果二者不能融合的情况下,所提出的‘喜欢’,对林雨泠而言都会是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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