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纯白的底色搭配上清爽的淡黄色,由有一番僧人的意味,他与僧人唯一的区别就是他还有那乌黑浓密的头发,知轩到时告诉他剃度,但是他说死不愿皈依佛门,知轩也就没再强求,反正也不影响什么。
&ldo;跪下。
&rdo;沉如洪钟的声音,在他的耳边响起,听到这个要求,他倒是没有什么歧义,就地就跪了下来,对着面前的僧人行驶三叩九拜,正式拜师。
在打靶场上的有三个人,方丈站在一边,看着吴存刚向知轩拜师,知轩这是得意的看着这个首席大弟子,有些偷笑的对身边的方丈说:&ldo;师傅,您看徒儿也有徒弟了。
&rdo;
方丈倒是没有反驳什么,只是微微的点点头。
三叩九拜实行完,知轩双手将他搀扶了起来。
吴存刚毕恭毕敬的看着他,说道:&ldo;知轩僧人,请问我什么时候可以真正学艺?&rdo;
知轩没有直接回答他的话,倒是纠正道:&ldo;改口改口,你都拜师了。
&rdo;
吴存刚这才反应过来,赶忙又重新说一边:&ldo;师傅,请问我什么时候可以真正学艺?&rdo;听到这个称呼,知轩倒是相当的满意,回答道:&ldo;即可开始,你先把我们的水缸挑满,这就是你今天的任务,桶在厨房,水在上下,朝南走有条小路,你去吧,天黑之前完成任务。
&rdo;
原本挑水对于他来说不是一个什么难事,但是当他看见师傅给他拿来的水缸时,心像坠入万年冰窟,吓得是一阵颤抖。
想要反驳,却看到师傅已经走远。
他只好咂咂嘴,再次看向面前的水缸,水缸大概有四人合抱那么大,高度倒是不高,也就半米左右,但即使是这样,储水量怕是也不小,自己要将它装满,是个什么工程?不过他还是做了,毕竟这是师傅吩咐的任务。
他抬起空水桶,心情复杂的下山了,那条小道倒真的是好走,走到山脚水源处,走快一点,二十分钟左右也就到了,他快速拿起水瓢,打满两桶水,向上赶回去。
上山要难一些,再加上自己身上将近背着二十公斤左右的水,步伐自然也就慢了下来,第一次挑水,上山竟然用了近四十分钟,到了水缸面前,他赶忙卸下肩头的负重,将水全部倒入大水缸中,然后好奇的向水缸内看去,看到几乎等于还是没有水的水缸,陆宇飞不免无力的抱怨一句:&ldo;啊,怎么会这样,这个谁敢也太大了吧,照这样下去填满一缸水需要足足五十桶水,自己一个来回一个小时,现在清晨七点,按这样计算,吃饭十分钟忽略不计,自己今天天黑之前怕是难以完成任务了。
&rdo;
不过想归想,自己还是不断的动了起来,又这样来回一走,爬了三趟,再又一次来到山顶卸下负重的时候,他几乎快哭了,三趟,加上体力的消耗,自己足足又用去了四个小时,现在上午十一点了,自己一共放了八桶水,大水缸才微微可以见到水的样子。
&ldo;不行,再怎么难也要坚持,坚持。
&rdo;他这样告诉自己,再一次下山了,这次下山,腿都是哆嗦的,身体一抖一抖的,他不得不撇一根树枝来支持着自己,稳定着自己的步伐。
这一次打好水已经接近正午了,劳累了一上午,早上的早饭吃的又不多,现在也消化的差不多了,他现在饥饿无比,浑身又有些脱力,再次向上攀登的时候,他感觉自己的双脚已经退化掉了,现在不论自己怎样折磨它,都毫无知觉,他一步一步艰难的攀登着,背负着二十公斤的水让他举步维艰,现在正午的太阳又极其的毒辣,他浑身已经被汗水湿透,每走一步,双脚都像灌了铅似的,及其难以抬起脚,他还是坚持着,他知道,目标就在眼前,自己挑一桶,就会少一桶,自己将这两桶水送到山上,自己就可以吃饭,吃饭,就是前进的动力。
他向着吃饭这个目标一步步迈进,即使头顶的太阳再毒辣,肩上的背负再沉重,也阻挡不了他对吃饭的热忱,猛地,他大吼一声:&ldo;一切都是为了馒头,出发!&rdo;这句话似乎给予了他力量,鼓舞着他奋力前进,终于,他登顶了!
如释重负的看着近在咫尺的大水缸,哆嗦着双脚过去把水倒进去,然后准备离开时,目光被大水缸下面的一个盘子所吸引,盘子里放着十个又白又大的馒头,他心中先是对自己师傅一阵感激,然后饿虎扑食般的扑向了那堆馒头,他就这样依靠着水缸坐下来,怀中抱着馒头津津有味的啃了起来,馒头在口腔中发生着微妙的变化,他还是第一次觉得馒头这样的甜,这样的香,原来馒头也可以那么美味,软糯的馒头似乎要在自己的口中融化,满嘴的清甜让吴存刚再一次看清了世界上什么东西最美味,此时此刻,鲍鱼龙虾,山珍海味都不如这可口的馒头,吴存刚默默地想,也许他这一辈子都爱上了馒头。
他有些恶搞的问自己,会不会与馒头度过余生?
很快,十个馒头已经被他吃得精光,回首喝了几口自己奋斗来的清泉,甘冽的滋美回环在自己口中。
他擦擦嘴,感受着饱饱的肚子,又细细品味着再度充盈的力量,他对自己微微一笑,&ldo;力气,吃饱喝足了总是会回来的,经过师傅这样的锻炼,我相信我一定会变得比自己想象中的更强。
&rdo;他鼓励着自己,再度拿起水瓢与水桶,向山下再度展开自己的征程……
第二十一章师傅,再也不用挑水了
神剑大陆,大陆为剑。四柄绝世神剑立于大陆四方,里面,握有绝世神通。少年韩枫,丹田闭塞,却意外获得魔剑入体,掌控神秘系统。从此,各项属性全面提升,践踏至尊,诛武皇,掌大道,拔神剑,问鼎巅峰!...
九年谋划,十八载苦守,只为见他君临天下,成为人上之人。然甜言终被虚假揭穿,真相往往令人鲜血淋漓。前世的冯慕凝一生只为一人而活,为他不惜让自己沦为毒人,只为能与他白头到老,对恶毒家人,她事事温顺,只为能换取一世安好。然事与愿违,嫡姐杀她的孩子,丈夫助纣为虐,最后自己还被活活打死。重生一世,定要你们血债血偿!嫡母奸诈,她诛其独子,再送你一条不归之路。姐妹恶毒,她戳其谎言,毁其贞洁,再令其后悔为人。旧情人残忍,他毁他前程,令他身败名裂,死无全尸。功成本想身退,不料却被那个俊俏男子看上,此生再无逃脱可能,也罢,说不定真是前世欠他良多,今生必要以身相许了。...
他们本是现代社会的顶级杀手,金牌搭档,却因缘际会错杀了对方。什么?就算死了也还能穿越到古代去?居然还能做皇帝?那好吧,这样子的选择我喜欢。可是为毛醒来之后,他竟然变成了一个又胖又傻的傀儡皇帝?你这样还算好了行不行?总比人家一醒来就变成了傻皇帝的保镖要好吧?当帅哥变成胖大叔,当美女变成小萝莉,今生今世他们可否还能联手缔造新的传奇?当他终于狠下心来,将她强行扑倒之际,却发现腰间正抵着一把匕首。这个,是你欠我的!他气极败坏地说。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我所欠你的,不过一条性命而已。从此以后,你的安全保障就全权交给本姑娘就是了。不过,请不要挑衅我的爱情,我怕你会承受不起!他面色僵硬,却不无讨好,前世的恩怨是可以放下的,今生的感情是可以培养的,还有你手上的这把刀,我看也是可以扔掉的。真的要扔掉?她笑的十分得意,那剌...
做我的情人,到我玩腻为止。第一次见面,他强占她,逼她做情人。33日地狱般的索爱,沦为恶魔的禁脔。钱赚够那我滚了,再见。她包袱款款走得潇洒。恶魔总裁...
小爷方便的时候居然遭雷劈了,我的个吗啊,太可怕了。罗风一边提着裤子一边朝丁古城的大广场跑去。想到刚刚发生的事情罗风就一阵毛骨悚然。那天罗风参加丁古武学院举行的新生入学选拔赛,开赛之前忽然感到一阵尿急,便偷偷摸摸的闪到一个街角方便。不想刚解开裤子就看到一束红色光芒自天而降,把罗风劈倒在地,四肢抽搐,口吐白沫不是说只有混世魔王这种人神共愤的人物才会遭雷劈么?如今小爷才十四岁,不至于就引起人神共愤吧?麻痹的,要是因为这个错过了比赛,裁判肯定会当众说我胆小如鼠不守信用品德败坏临阵退缩,并且剥夺我进入丁古武学院的资格。以后还叫小爷怎么在丁古城混啊。罗风边跑边骂。...
也许世上本无神,本无仙,就算有当他们洗净浮华时也是活生生的人。也许所谓神其实并不存在。当人们习惯高高在上或受够尔虞我诈时,人的生活才是他们想要的。情与爱就是人们所追求的真正幸福,而并不是高高在上的那份高处不甚寒。但是弱小的人们并不能保护这份美好。既然世间皆是不公与不平,那就让我三尺枪芒,一缕箭光,千里直驱般荡清这世间的种种不公。守护你我心中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