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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出窍!
叶朝歌头一次体会到这种感觉,竟然是因为飙车。
沈欢瞬间的加速,让叶朝歌真的像是灵魂出窍一般,整个人,都融进了风里。
开始时,叶朝歌还觉得恐惧,但很快她就开始享受这种感觉,因为在无比的急速下,她的烦恼也好像甩在了身后。
不过好景不长,很快除了灵魂和烦恼,别的东西也要从身体里冲出来了。
才跑了几分钟,刚甩过一个弯道,叶朝歌突然抬手捂住嘴巴:“停车,停车!”
沈欢乖乖把车停在路边。
刚停下,叶朝歌就推开车门,摇摇晃晃跑到路边的电线杆子下,弯腰:“哇——”
车速太快,晕车,吐了。
足足两分钟,叶朝歌恨不得连胆汁都吐出来时,一旁递过来瓶矿泉水。
抢过水,叶朝歌涮了涮口,有仰头喝下好几口,才怒目瞪向没事人一样的沈欢。
沈欢眨了眨眼:“瞪我干嘛?你让开快车的。”
“你!”
叶朝歌攥了攥拳头: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家伙这么贱呢?
“算了,你好好开车。”
叶朝歌还是决定不跟他一般见识,重新上车时,却发现沈欢站在路边一动没动,还很不好意思的说:“咳,我、我想上个厕所。”
上厕所?
荒郊野外的在哪上?
叶朝歌下意识的想着,就见沈欢从裤兜里掏出了一包纸巾,指了指路边的小树林。
瞬间,叶朝歌就明白了,这个没素质,竟然打算在路边随意大小便——太恶心了!
这种人,怎么会是我的丈夫?!
叶朝歌再也忍不住了,砰的关上车门,坐到驾驶位上点火,扬长而去。
至于沈欢上完厕所怎么回家,她不想管了。
看着车子扬长而去,沈欢却没走进小树林,而是长长伸了个懒腰,看向了后面弯道处。
那里,走出了一个消瘦的人影。
正是拍摄广告片时,妄图杀掉叶朝歌的黎氏凤。
哼,追的倒是很紧。
沈欢心中冷笑,却撞出了一副吃惊的表情:“黎小姐,你怎么在这——”
话音未落,沈欢语气就僵住了,脸色一白,哆哆嗦嗦的说:“别、别杀我!”
黎氏凤手中,竟然拿着把手枪!
黑洞洞的枪口对准沈欢,黎氏凤冷笑着指了指小树林:“进去!”
被枪指着,沈欢哪敢违抗命令,浑身颤抖着走进树林。
“别怕,只要你乖乖配合,我不会杀你的。”
黎氏凤冷笑着,手枪顶着沈欢的后背一块钻进树林,往里走了十几米,直到看不清坡下的公路,才冷笑着问:“你是叶朝歌的丈夫,沈欢,对吧?”
“是、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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