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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啊,哥。
我弄得大张旗鼓的,地上的垃圾我等会儿会和小林一起拿出去丢掉的。”
阿瑟调转手机,把屏幕朝向他,上面显示的是一张医院出具的电子病历:“我是易过敏体质,天生的,从小身上就经常起红疹。
去医院看了好几回才知道是皮肤比较敏感,所以我不管是衣服还是床上用品,都只敢用惯用的牌子。”
“在桌上拒绝哥的衣服,其他的不管哥怎么想,希望这件事情不要误会。”
他举着手机停顿片刻,确保江质眠的目光有落在上面一段时间后,收回手碰了碰鼻尖。
下巴微收,曲线显得紧绷,似乎是不太擅于说出接下来的话。
“哥的电影我是真的大部分都有看过,出道第一部是《那条溪与狗》,拿过柏奖的是《一个杀手的自白》,但是我最喜欢还是你休息之前拍的那部作品《雏田》。
我不会演戏,也不知道专业领域该怎么评价,不过你在里面饰演的聋哑小镇男人真的深深吸引了我。
我要录音和练习,大部分时间周围都是喧嚣的,我不讨厌这些声响,但是一看见电影画面,我就会感觉整个人静下来。”
“不知道是不是入戏太深了,见到本人心里还是有这种想法。”
阿瑟笑了笑:“眠哥的说话方式、你的穿着和行为,都很符合自身的气质。
哈哈,这种气质也许是我的臆想吧,可是一靠近你,我还是会觉得人像飘在海面上,世界的声音沉在海下面。”
“所以不是不想穿,是因为过敏和真的怕弄脏才不要的。”
娱乐圈恭维的话遍地都是,尤其在双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客气话和谄媚的恭维混合,就变得世故嘈杂。
与之相比,阿瑟在刚刚客厅初见的时候其实话不多,现在出口的表白也不够精炼,如果江质眠没那个耐心,还会觉得他啰嗦。
然而正是这样的语言才透出难得的诚恳,江质眠从他的视线里感受到见粉丝才有的感觉,前一刻刚在心里对这位主唱下了定义,当下形象忽然再次扭转。
情绪难免有些复杂,绕是江质眠也无法立刻组织好语言,只习惯性先说。
“谢谢。”
还没等再讲些什么,小林已经从箱子里拿出东西,他直起身体递过来给阿瑟,阿瑟又送到江质眠面前。
“这个枕头是我一直用的,很好用。
而且小林另外在里面放了中药包,对睡眠很好。”
和阿瑟的同款,设计了能良好承托人体颈椎的外形,高密度纤维包裹着里面的决明子与荞麦,握在手里微微发出声响。
外面同样套上了和节目组准备的枕头颜色一致的枕套,相当低调。
“第一次见面嘛,就当做见面礼了,哥别嫌弃啊。”
东西直接送到了怀里,江质眠不好推拒,只能接着:“不用,这哪儿好意思……”
“别不用,有代价的啊。”
阿瑟笑着说:“我已经想好回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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