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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身穿一条紫色西装。
或者也可以说是茄子色或者小长春花色,总之就是渚如此类的颜色。
我不怎么懂颜色。
衬衫的颜色与西装相同,那条质地很好的领带也一样。
甚至连西装口袋里露出的手绢的颜色也是紫色。
天哪,皮鞋也是紫色。
弗莱尔注意到我正在看他的衣服。
&ldo;喜欢吗?&rdo;弗莱尔问。
&ldo;有点像乡巴佬。
&rdo;我说。
弗莱尔皱眉看着我。
&ldo;怎么啦?&rdo;
&ldo;你说我像乡巴佬?&rdo;他撅着嘴说,&ldo;你能再想出两个比我穿得更落伍、更陈旧的人吗?&rdo;
&ldo;我本来想说天线宝宝的,但又记不起他的名字。
&rdo;
&ldo;thkky。
那倒的确过时了。
&rdo;他把双臂交叉抱在胸前,叹了口气,&ldo;现在,我们都在这个显然是异性恋者装修的办公室里了。
我们能不能让我们的当事人走人,把这件事了结了啊?&rdo;
我看着他的眼睛:&ldo;弗莱尔,他们犯了法。
&rdo;
他也不否认:&ldo;你真的要让那个疯狂的脱衣舞女兼妓女站到证人席上去?&rdo;
我本想申辩几句,但他已经知道那些事实了。
&ldo;是的。
&rdo;
他没说什么。
但他会说的。
我知道这点。
这就是他的做事风格。
他可以把你驳得体无完肤,但仍然能让你喜欢他。
我之前就看到过他这样做。
你也许会认为,至少陪审团中会有一些人憎恶同性恋,会恨他或者害怕他。
但弗莱尔却不担心这点。
女陪审员都想和他一起去购物,并向他诉说自己丈夫的不是。
而男人们都发现他没有一点威胁性,因此认为他不可能愚弄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