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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通缉了七年,如今我终于体会到了无事一身轻的感觉了。
————摘自《昆哥日记》】
眼见着天色渐渐暗了,太史昆干了穿越、杀人、敲诈勒索等一系列寻常人一辈子都干不了一件的事情,不由得也觉着腹中饥渴难耐。
名叫金莲的美婢收拾了几样饭菜拿来与太史昆吃,太史昆揭开食盒定睛一瞧,却只是瞧见些粗饼腌菜,连一丝丝热气都没有,顿觉胃口不开。
实际上古代人的饮食本就无法与现代人比。
先不说古代人没有制冷设备,时令生鲜保存不易,单单从生活习惯上来讲,大多数古人还是习惯于一日两餐的。
对于现代人必不可少的晚餐来说,古人在大多数时候都是应付了事而已。
不过太史昆可不明白这些事,他唤过金莲来就是一顿呵斥。
那金莲平白无故得了一顿埋怨,两眼泪汪汪地说道:
“老爷好生不讲理!
奴家又不是那生火的粗婢厨娘,又哪会烧饭?奴家自小学的是弄玉吹箫弹琵琶,推油按摩马杀鸡,老爷如何做那焚琴煮鹤之事,教奴家去杀鸡宰鱼?”
“嘿~~!
!”
太史昆被金莲一番抢白噎得直翻白眼,他指着食盒说道:“你既然不会烧饭,那这些粗饼又圆又薄是谁擀的?”
金莲嘟着嘴巴道:“自是那谷树皮做的。”
太史昆倒吸一口冷气:“谷树皮?怎地担粪的是他,做饭的也是他?”
金莲扭动着娇躯,吭了一声点头确认了。
太史昆长叹一声,暗自庆幸方才自己长出息,没有见了这些吃食就先咬两口。
这肚子饿着可不是个舒服事,于是太史昆索性领了金莲,去山下寻家酒肆吃喝。
两人下得山来,金莲便先让太史昆去兑了交子。
原来交子便是宋朝时通行的钞票,此物本来是蜀地富商发明,由于它方便易携,故而在大宋朝迅速流通,到了后来,这交子已是改为官府发行、全国通用了。
太史昆讹诈来的这张交子面值有百贯钱之多,换做纹银正是百两之数。
太史昆兑来一锭五十两大银,些许散碎银两铜钱,欢欢喜喜的捡了一家最为气派的酒楼,要了个单间,吃喝起来。
不多时的工夫,小二将酒菜就送了上来。
酒是清河县小有名气的葛仙酿,此酒虽说度数比之现代的白酒低了一些,但是喝起来清醇可口、窖味浓厚,别有一番滋味。
两盘荤菜颇具北方风格,乃是一大盘白切鸡,一大盆酱烧猪肉。
这两样荤菜虽无味精调味,可难得的是所用食材皆为农户放养,鸡味纯正,猪肉劲道,都是在现代难得一见的珍馐。
两盘素菜做得精致,一盘水汆的金针菇,一盘泼过葱油的茭白,无毒无害无残留,野外采摘纯天然,金的软嫩,白的清脆,一点儿大棚味儿都吃不出来。
花钱不多,吃得还是有机食品,太史昆心中自是高兴。
他本来就没有主尊奴卑的封建思想,反倒是习惯了叫上三陪一起吃喝的现代风尚,于是太史昆便叫金莲不必拘谨,坐下来一起吃喝。
金莲这女子看起来娇滴滴的,可是喝起酒来却毫不客气。
几盏葛仙酿下肚,金莲媚眼如丝,口吐香兰,竟是把持不住,整个人儿丢了骨架似地挂在太史昆身上。
这送上门来的好事太史昆又怎能放过?他偷偷伸手往金莲胸前一探,只觉得那团鼓胀之物弹性惊人,偌大的一个手掌居然只能握住半个。
他又偷偷伸手往金莲翘臀一捏,只觉得指尖一阵滑腻,竟是捏脱了手!
端的是婴儿般的娇嫩!
那金莲被太史昆又握又捏,居然是没有丝毫责怪之意,反倒是伸出芊芊玉指,在太史昆壮硕的胸膛上画起了圈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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