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此剑直之亦无前,举之以无上,案之亦无下,运之亦无旁。
上法圆天以顺三光,下法方地以顺四时,中和民意以安四乡。
此剑一用,如雷霆之震也,四封之内,无不宾服而听从君命者矣。
此诸侯之剑也。
李太白,青莲剑可入诸侯剑乎?”
李白道:“青莲剑非诸候剑也。
诸侯剑乃仁者或霸者之剑,非湛卢剑,倚天剑莫属也。”
庄周又问道:“庶人之剑,蓬头突鬓,垂冠,曼胡之缨,短后之衣,瞋目而语难。
相击于前,上斩颈领,下决肝肺。
此庶人之剑,无异于斗鸡,一旦命已绝矣,无所用于国事。
李太白,青莲剑可入庶人之剑。”
李白道:“青莲剑非庶人之剑。
庶人之剑乃勇士之剑,非越王八剑莫属也。”
庄周笑了笑,说道:“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此乃侠客之剑,非青莲剑莫属也。”
李白喝了一口酒,说道:“十五学剑术,访遍干诸侯,二十五岁仗剑去国,辞亲远游。
也曾跨海斩长鲸,也曾扬剑刃千人。
若为侠客,我李白当之无愧。
先生入峡谷很久,敢问峡谷为什么会有那么多野怪?而这些野怪都有什么来历?”
庄周说道:“峡谷本在异界,因此本没有野怪。
只是因为女娲娘娘觉得如何让峡谷的英雄得到试练,于是老夫子便建言引入魔族的魔种蓝鹰,魔种红鹰,魔种野猪,魔种猎豹,便由老夫子请自入魔教将其带回。
然后女娲娘娘便使用独有的取血造生之术,并使用咒语将野怪的灵魂和永劫轮回之力结合。
这样它们便可以死而复生。
后来又继续引入了妖族的巨口蜥蜴,由杨戬的逆天鹰打猎时带回。
蔚蓝石像是本冥界鬼族轮回境的守卫,可以加快生命轮回的速度,以及快速恢复内力。
后来冥界归降神界后,蔚蓝石像被女娲娘娘带回。
猩红石像乃是不死族的圣物,用以灼烧生灵的魂魄而使之成为不死族的傀儡,由吾独自一人带着秋水剑将其净化后带回。
而暴君则是人族最有名的暴君纣王的魂魄复活而成,没想到他本就不是人而是血族的后裔,所以才那么嗜血残忍。
血族和不死族本不存在,是因为他们有着共同的邪念而形成的种族。
血族信奉饮血为生,逝血而死。
不死族信奉邪恶不死,祸孽可灭世。
而最著名的主宰,名为暗影主宰实际上是冥界之龙末日主宰戮弑法。”
李白惊诧道:“末日主宰戮弑法,难怪排位赛的时候需要五人才能将其击败,原来这么有来头。
这么厉害的恶龙究竟是谁将其打死带回王者峡谷的?”
庄周道:“说到末日主宰戮弑法,有一段非常痛苦地回忆,你可听过五胡乱华的故事?”
李白道:“难道五胡乱华也与之有关。”
惊叹,惊叹,五胡乱华竟然与末日主宰戮弑法有着莫大联系,究竟又会是什么样的惊彩内容,请听下章分解。
太上无情,圣母不爱,巫妖猖狂,人族倍受欺辱,百年屠杀灭种危机,机缘巧合轩辕重生洪荒,继三皇之功,五帝之业,成就圣者之尊,人族霸道洪荒!!新书有大纲,楼台保证,不到断气不断更,放心看。...
一个不修仙就得死的女子陆知晓。一个自认自己在神界第一,实际上是被神主坑的自恋狂快穿之神。没有感情的陆知晓与快穿之神一起踏上穿越之旅。...
回到北宋,他本只想翻身奴仆做主人,在江宁城里做个富家子弟紫金山上看看风景,玄武湖畔吟诗作赋,秦淮河边寻花问柳奈何避无可避,此生注定身居庙堂!使辽国,战西夏,固社稷,安天下,万里江山为我骄!看我北宋为王,美人入怀,权倾天下!—已有二百万字完本作品逐鹿,请放心阅读!...
如果要我嫁,我就嫁给他她指着角落的男子道。她,痴傻却绝美他,呆萌却腹黑。他可是她点名而要的夫君,傻子配废物王爷?这可是圣祥国的又一‘佳话’。惹了本王,又想要溜走吗?他的声音清雅又邪魅。沐汐瑶心跳加快,这真是那个废物的呆王爷吗?自己好像惹上了不该惹的人...
玉树临风的豪门贵公子,国情局一号人物,微服出巡,奉职办案。顺便才子寻美,于是各种佳人争相入怀这厮忧国忧民,最大的特点就是忧女人。怎么一个悠法?姐姐说话可是要凭良心啊!小弟自打在襁褓里就坚着耳朵听别人夸我帅,怎么到你那里就成了不帅?要知道,在帅哥面前说谎可是要遭天打五雷轰的!我的女人,在我每时每刻的幻想中,她必是绝色的,善良的,能让我有重要感觉的。但凡入了我的法眼,我再重述一遍我可以付出任何与她等价交换。于是,踏千山,涉万水,不找到她,小爷我怎肯罢休。...
辛鸣穿越到了灵元天域,不是王子高富帅,没有强大靠山后台,也没有强绝的武功实力,啥都没有我的个苍天哪我居然成了一张榜文!灵元天域可以修仙,可辛鸣只有意识,没有了身体。苍天哪,那个大地!没有身体,我怎么找女盆友?怎么为辛家添丁啊?辛鸣寄身的榜文刀剑难伤,却柔如丝缎,被灵元剑派一内门弟子宁清影所得,被宁清影拿来当做了贴身护甲,什么叫贴身就是贴近皮肤的那个,你懂得么我恨贼老天,我是一张有思想,有抱负,有追求的榜文!一张立誓噬天的榜文!是为噬天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