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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清和胡笙叫了一辆出租车。
天气很好,没有太阳也不闷热,在重庆的8月,这真是难得的好天气。
天空晴朗,万里无云,公路两旁的银杏数枝叶繁茂。
漂亮的银杏叶随着偶尔的徐徐之风摇荡起来,像个欢快起舞的孩子。
“不管怎么样,我都不信你所说的。
李珍不会这么干!”
胡笙说。
淑清没说什么话。
她正在努力的回想昨晚发生的奇怪的事件,她真是太大胆,竟然引狼入室,而且还和这危险的狼一起待着。
她暗自的想着:“看来我被这一切蒙骗了,也许胡笙并没有被冤枉,他就是个杀人犯,或许他和他的老婆一同杀死了周志文——不行,我得保持镇定,不能让他知道我发现了昨天晚上他和某个女人干得勾当。”
等了一会儿,她说:
“我会那么说,是因为李珍昨天回家的时候坚定的认为是她妈妈想害他们。
那个酒杯是李珍的。”
“就凭这一点吗?不可能。
你可能不了解李珍,但是我了解她,我们认识了很多年,很多年。”
胡笙看了淑清一眼,然后又转头看着窗外,风大了起来,天空也变得暗淡起来。
似乎要下雨了。
“你可能认为我是一个不怎么好的人,性格有些缺陷,我在龙门的印象不好,大家都认为我是地痞流氓,曾经我因为抢同学的钱进过派出所。
哈哈——我一直觉得生活对我不公平,在遇到李珍之前。
小的时候,我在疯人院度过。
我的妈妈经常把我带到她工作的地方,因为没有人照顾我,我给你说过。
我的父亲是个酒鬼,他每天都醉醺醺的,除了打我妈妈和喝酒就没有干过别的事情,我家的地都荒废了,上面长满了杂草。
你知道我的同学们都嘲笑我的妈妈是疯子,我是疯子的孩子,我也是疯子,我打过这些乱嚼舌根的同学,其中有个同学被我打的住进了医院,这让我的母亲陪了很大一笔钱。
后来,我的妈妈把我送走了,送到了亲戚家。”
“我以为你离开是因为——”
“安娜?不是,当然不是——我曾经确实说过娶她的话,我记得,但那是孩子气。
我没有什么朋友,在疯人院的时候就只有她和我一起玩,她不是疯子,我妈妈准许我们玩,我妈妈说她没疯,只不过被继母嫌弃而已。
我离开龙门之后,很快就忘记安娜了。
我在新的学校交到了新朋友,你知道在一个别人不知道你家庭出身或是过去的事情地方你总是能轻而易举的重新开始。
我发奋读书,非常努力,我下定决心要好好用功,我要带我的妈妈远离龙门那个地方。
皇天不负有心人,我考上了大学。
我来到了这座城市,像所有的农村孩子一样,我被这个城市里的一切新鲜事物吸引着,但是我没有忘记自己的目标,所以我一直都很本分的好好学习。
直到我遇到了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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