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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境也好,逆境也好,人生永远是一场没完没了的斗争,一场以少击多的战争。
后阵元军的到来,似没引起邓舍的注意,最起码从表面来看,他丝毫没有放在心上。
至于他握刀的手,有没有更加的用力握紧;或者他那坚固盔甲保护下的胸膛中,心跳有没有加快,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将军,该当如何?”
毕千牛脸色苍白,李靖结结巴巴半天说不出一个字,他们感到了恐惧。
每个人都知道,也许一个时辰、也许半个时辰,只要红巾步卒陷入两线作战的困境,最乐观的估计,天黑之前必然崩溃。
那么该怎么办?
千军万马中,邓舍惊鸿一瞥,背景是蓝天、白云;头上烈日,身后红旗。
他转回头,轻描淡写地道:“杀人常事,何必骇然?”
他转马,避开三四支交叉着刺过来的长枪;伸手,拽着枪身把其中一个敌人拉过来;夹在胳臂下,一刀刺入了他的脖子。
雪亮的马刀,染上一抹嫣红。
顺着盔甲的缝隙,鲜血如泉,喷涌而出,瞬时间也染红了邓舍、染红了他胯下的骏马。
那骑兵挣扎着、嚎叫着,邓舍不为所动,只等他彻底没了声息,才随手抛落一边,他纵声大笑,亢声戟指,喝道:“怯懦如鼠辈此等,来的援军再多,又能如何?老子眼中,多上了一盘菜罢了!
炎炎者灭,隆隆者绝。
临阵对敌,岂在人多?一夫拼命、千夫辟易。
邓三曾经说过,他做马贼的经验,每个男人的心中,都藏着一头野兽。
放之兵法,则为将者,需要做的,只是在遇到逆境的时候,将之激发出来。
怎么激发?与其给他们希望,不如叫他们绝望。
希望使人憧憬,恐惧叫人拼命。
邓舍嗔目奋声,道:“何况,众军!
鞑子与我军,乃为死敌。
你们忘了芝麻李惨败徐州城后,得胜的鞑子丞相是怎么做的么?……屠城一空!
男女妇孺尽死。
今日若败,陷入敌手,也是一死;奋勇杀敌,死于阵中,也是一死。
“人谁无一死?人只有一死!
众军,是愿效妇人之死,跪地乞降,最终仍难逃人头落地,屈辱的死?还是愿做男儿之死,手刃仇敌,身染敌血,以我苍天为帐,以我厚土为床,畔有同袍相护,枕戈沙场而眠?”
众军闻言,军威立振。
邓舍驱马疾驰,横刀劈砍,不避来矢。
他转顾高呼,问身后一人:“尔叫何名?”
那人不知何时丢了头盔,散发垂肩,脸上、身上血迹斑斑,马头上且悬挂了两个鞑子的脑袋。
他亢奋答道:“小人王七尺。”
“好名字!”
邓舍觑了眼他马上人头,赞道,“真勇士也,没得愧了七尺男儿名!”
他振刀高呼,“勇士,王七尺!”
众人同呼:“勇士,王七尺!”
数百人的声音合在一起,乱军战马里,如一股惊雷蓦然,震动四方。
邓舍叫道:“你的名字我们记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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