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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的宫尚角明显变了,他似乎想通了什么,整个人的气场都平和了许多。
饭菜都已上齐,
宫尚角先是盛了碗饭给阿初,然后再盛了碗给宫远徵。
宫远徵震惊得都没敢接,他有些不敢置信的问:“哥,是给我的吗?”
他哥不生气了?
宫尚角眼眸里的无奈加深,“吃饭。”
宫远徵好哄的很,他接过了饭,轻抿着的唇角漾起一抹开心的笑。
阿初可没管他们的兄弟情深,她是真饿了,夹起菜就吃了起来。
略带婴儿肥的脸颊在咀嚼时微微鼓起,让宫尚角看着就有一种想投喂的感觉。
他挑好了鱼刺,用公筷把鱼肉夹到了阿初的碗里。
宫远徵在这方面经验不足,恰巧他又什么都爱学他哥,所以他不仅没吃醋,还有样学样起来,也夹了筷阿初喜欢的醉鲜虾,剥好壳放入到阿初碗里。
宫尚角无奈一笑,随后目光转向阿初,他不重口腹之欲,心思也全都放在少女身上,自然早已明了阿初的口味,也明了她在某些方面矜贵的可爱。
爱吃鱼虾,却不喜鱼刺和虾壳,别人挑好了才会吃,也不擅妆发着衣之事。
宫尚角瞧她今日别了个不同款式的铃铛,就知又是宫远徵替她梳妆打扮的。
他这个弟弟,最爱铃铛和辫子了。
少女身着一袭桃夭粉衣,墨玉般的青丝绾起了龙蕊髻,而余下的秀发则巧妙地编成两条辫子悠然垂落腰间,耳鬓两边夹着的粉白色嵌花铃铛盈盈一晃,漂亮的让人眼晕。
阿初不冷着脸的时候,眉眼间就没有了那股清冷得高高在上的感觉,反而显露出了尤为可爱的娇憨稚气。
宫尚角这才恍然发觉,眼前的少女比宫远徵的年龄还小。
她幼时便剑指江湖,灭无锋,夺天下,世人颂其英勇无双,其名响彻天下,她的强大让所有人心驰神往,他们追随她,崇敬她,依靠她,迷恋她,年少成名更是给她的经历添加了传奇色彩,却极少有人真正注意到,以韶华年岁走到如今的地位,她付出了多少努力。
同样失去亲人,宫尚角和宫远徵还可以相互依存,在宫门的庇护下长大。
而阿初不同,她从小被仇人养大,与自己的姐姐见面却不相识,十一岁就出来闯江湖,走南闯北。
不,或者不止是十一岁。
想到无锋残忍的手段,宫尚角唇角紧抿,他的心底泛起股说不出来的心疼。
他在外厮杀,自是了解闯荡江湖的不易。
若非无锋与宫门,她本应是孤山派中无忧无虑的小小姐,有父母疼爱,有好友相围,可以依靠自己的心意而活,想干嘛就干嘛。
或许日后她还会以其卓越的天资,成为武林无可争议的领袖人物。
但那条路,应是她自己选择的,而不是别人强加在她身上的。
阿初艰难的咽下嘴里的一口饭,她抬头对上宫尚角热烈的目光,里面流淌着令她熟悉至极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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