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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雪尸城,垒尸为墙,扑雪浇水,外部晶莹剔透,却隐约可以瞧得见那些死人的器官。
尸体筑成,死气弥漫,肃杀巍峨,令人震慑!
方圆百里,甚至是千里,未尝有如此巍峨壮阔的建筑,风袭白雪,白毛风旋旋而动,几十万人住在这里,是死地也是生地。
冬日的草原有一种鸟类依旧眷恋这里,汉时唤作鹑鸟,今日叫鹌鹑。
这些鸟陈群飞舞个个约有半斤重,当然这是用现在的计量单位,在汉时,半斤指的是八两,这个鹑鸟自然没有那样重,也只有五两左右。
傍晚,晚霞羞红了脸颊,鹑鸟成群扑腾而起,惹起雪花飘飘,狼群又开始嚎叫,听惯了却也不再觉着害怕,反而觉着这个狼嚎和草原和搭,也是,有草原的地方就有狼,草原狼。
草原上民生彪悍,正如草原上的狼一般,有着相似的性子,嗜血,好战。
时至今日,林凡也已经比较适应草原的环境了,也是他这铠甲奇特,保暖好,穿着也不笨拙,反而很轻盈,所以一直披甲,倒也舒适。
他穿着这身银白色的铠甲在雪中伫立,若有所思的在思索着一些问题,披风迎风抖动,飘飘而起,铠甲反射了些晚霞的颜色,整个人看起来越发英姿煞爽。
自他经历了这许多的事情后,他整个人已经有了蜕变,身上多了肃杀之气,多了不威而怒的威严。
此景此意,唯有持剑而立迎风凝思,才能方显心中惬意,想到这里,血影离光已经赫然在手。
杀人嗜血,滔滔戾气,血影离光已经更加熠熠生辉,也是和它最近吸食许多鲜血有关。
只是不多的时间,血影离光散发的戾气已经将林凡淹没,当时胡昭说过,血影离光杀人愈多戾气愈重,对主人的心性影响也就越大,耳濡目染之下林凡愈加嗜血。
战事已经波及整个草原,如此大的动静之下,中原的诸侯也知道出了大事,于此同时,在幽州边塞,刘彧,公孙瓒袁绍以及乌恒人也已经打的乱成了一锅粥。
雪中伫立,迎风凝思,持剑感悟天地浩大,人道渺小,一直到夜静风凉他才走了回去。
夜晚,除去巡逻的士兵,平民都已在大帐中做饭,一时间肉香飘荡沁人心扉,炊烟袅袅人家,多温馨的场景,草原上这样的日子,都是用无数生命和鲜血换回来的,只是死掉一部分人,另外一部分人才能活下去。
林凡这一路走着,巡逻士兵见到都是静立肃穆,待他走远才又继续行走,如此也算是草原勇士对为将者的尊敬,当然了也是对这个年轻主帅的认可。
撩起自己的大帐,映入眼帘的景物惹起心中涟漪,一片欣喜。
一口大铁锅,炖着满满一锅肉,水花翻滚,白气蒸腾,香的林凡硬生生咽下口口水。
林凡蹙眉淡笑道:“乌达玛将军私闯主帅大帐是不是该军法从事?”
乌达玛先是一愣,他还真把这事给忘了,不过他知道林凡是在调侃他,于是对林凡道:“我这肉泥吃不吃?”
“吃!”
林凡倒也干脆。
乌达玛乐了,“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短,你要吃我这锅肉,就不能为难我。”
林发盘坐在乌达玛对面,俩人围着这口大铁锅倒也热乎,“是啊!
这次的事可以不计较,不过上次说好的,你这脑袋是我寄存在你那里的,你不会是忘了吧?”
乌达玛大惊失色,“这?”
林凡邪笑,“别急,这仗才刚开始,有你杀人的时候,若是杀不够千人,我自会取你脑袋。”
乌达玛将锅里的肉夹出来一块,大口撕咬起来,“恩,还不错,煮的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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