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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龙族》这本书是御守光中学时候通过学校旁边的旧书摊上一本《小说绘》上偶然看到的。
然后他就喜欢上这个故事了,衰衰贱贱平常看上去无能懦弱但在关键时候会毫不犹豫付出自己四分之一生命拯救所有人的路明非、一身神秘但却为了哥哥路明非好的小恶魔、看上去是座冰山但实际上很会关心人的“八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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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稚生,还有本身拥有强大力量都却柔柔弱弱的绘梨衣……
最重要的是,御守光觉得自己很像故事的男主角——路明非这个衰仔,当然指的是那样的性格。
都是喜欢着班级上那些耀眼的女孩,但却自卑着不敢上前,只是因为自己是个没有人管的孤儿。
路明非甚至比前世的他还要好,路明非好歹打游戏也是很厉害的,而御守光前世接触游戏已经是出来工作之后的事情了。
而且路明非好歹有着叔叔一家能收留他,而御守光前世呢?
只能和一大群孤儿院的孩子挤在老旧的房子里,御守光甚至还能想起,每到下雨的时候,他们在床上还能感觉到不断有雨水滴到身上的冰凉触感。
他成年前甚至都没有拥有过自己的一台手机,后来勉强上了一个二本大学,平时不上课就去做兼职赚钱的情况下,才买到了人生中第一台智能手机。
当时的他是那么地激动,握着那部白色的智能手机紧紧不放手。
而在此之前,书籍便是他唯一的娱乐方式。
这就是前世的御守光,比路明非还要惨的人生。
所以他才会那么喜欢《龙族》这个故事。
甚至御守光有时候会幻想着,会有那么一天,从大洋彼岸,突然来了一架直升机,直接从上面下来一个金发碧眼的女人对着他说,“余sir,现在欧洲那边情况紧急,需要你去拯救世界。”
但是可惜,前世的他不是路明非,直到他某一天因为老套的剧情而穿越——为了救一个小女孩被呼啸而来的泥头车碾了过去。
正是因为前世的他和路明非很像,他很喜欢《龙族》这个故事,他也为每一部《龙族》中死去的人物而感到伤心。
现在,听到系统的答复,他反而冷静下来了。
“系统,我并没有那么强大的能力,去挽救他们……”
御守光自嘲一笑,“说起来可能你会觉得我自私,但我就是这样的人。”
“我没有能力去当那个救世主,不像路明非,他能烧自己血条发大招,我不能。”
“我前世就是个孤儿,根本没有人心疼我,我也已经习惯了如此,如果我没有体会过被人疼爱的感觉的话……”
御守光在脑海里低声对系统说道。
“我记得,我第一次睁眼,见到的就是妈妈那张冻得通红的脸,当时的妈妈还很年轻……”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吃东西,是妈妈温柔地抱着我,因为家里当时没有奶粉,是妈妈煮烂了粥米,再自己咀嚼成碎,一口一口喂我的……”
“我记得,我第一次发烧,是妈妈抱着我赶往医院治病,期间她在雪地上摔倒了好几次,都紧紧抱着我努力不让我摔到……”
……
御守光这么说着,说到最后他的声音都有些沙哑了,“那些人,和我根本没有什么关系不是吗?只有妈妈,这一世妈妈保护着我长大,我该拯救的人只有她!”
“她只是个普通人,我不能让她陷入危险中!”
“所以系统,抱歉,你说的那些我都知道,但我不能答应!”
御守光在脑海里低声说道。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这是他的生存法则。
系统似乎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了,御守光并不是他想象中的怕死之人。
不然他就不会在十一岁那年,即便面对那些极道分子,森岛雅美让他跑,他却像是不怕死一样冲向那些有着武器和成人身体的黑道小混混。
那个时候他还没激活系统,还没觉醒血统。
但却像是勇敢赴死的战士一般冲向了不可战胜的敌人,因为御守光要守护想要守护的人。
因为森岛雅美给予了他家一样的感觉,所以他即便是死,都要守护住这个听不到声音的可怜女人。
也因为要守护森岛雅美,御守光从来都是夹着尾巴做人,无论是面对那些黑道分子还是小混混,他都没有痛下杀手,而是小小惩戒,让他们痛上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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