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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群人足够有名的话,时代也会以他们的名称为之命名。
在8世纪到11世纪中,就是最著名的“维京时代”
。
公元十世纪末期,维京人领先大航海家哥伦布五百多年踏上了美洲新大陆。
但他们刚进入美洲大陆不久就遇上了印第安人。
好勇斗狠的维京人与他们发生流血冲突,这导致了印第安人的报复。
这个比维京人更早到达美洲大陆的民族同样英勇好战,他们最终将维京人的大部队赶出了这片丰饶的土地,只留下一些残兵败将四处躲藏以求发展。
数年后茂密的美洲丛林中多了一些维京部落,它们在这里开出了文明之花。
丛林深处有一个小小的部落,人数不足五十,由诺斯曼夫妇统领。
这天是一个喜庆的日子,王后为诺斯曼老国王诞下了一个小公主。
刚成年不久的大王子艾瑞克·诺斯曼难得的没有和侍女鬼混,他披着崭新的兽皮大衣走进木屋,高大英武,英俊不凡。
艾瑞克从父亲手中接过了弟弟,温柔地抱着这个初生的小生命,尽管婴儿看起来有点丑,但艾瑞克坚毅的脸上散发出了淡淡的光辉,他在心中发誓一定会保护好妹妹。
半年后,小公主已经长开了一些,很是可爱。
狭长的木桌上点着羊油蜡烛,大厅四周插着火把,让巨大的木屋大厅照得明灭不定。
女仆正在撤餐,艾瑞克将妹妹从后厅抱了出来,他动作轻柔,脚步缓慢。
艾瑞克将妹妹递给母亲坐到了桌前,他和正在撤餐的女仆交流了一个暧昧的眼神。
“我的儿子,你该订婚了!”
,老国王戴着精美的王冠,看着艾瑞克语重心长。
“还没到时间。”
艾瑞克抓起桌上的坚果磨牙,漫不经心地回答。
他们没玩够,不想那么早成家。
“越早越好。”
母亲颠着怀里的女儿,很赞同丈夫的观点。
“你白天去哪了?我一直没看到你。”
老父亲很是关心儿子,很希望他能负起王子的责任。
“他和那个喂羊的红头发女孩在谷仓里……。”
母亲的话再一次打破了老国王的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