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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薛文翠要去城里还有一段时间,林菀想了想也不能坐吃山空,看看周围有没有什么可以拿去城里卖的,换点钱补贴家用。
这想来想去还真让她找到了法子——卖卤味。
临近过年了,村里面开始宰杀牲畜,到处都是血气。
因为牲畜这些都是村内的集体财产,所以屠宰之后每家每户都会分到肉。
在这个荤腥不沾的年代,有肉的地方就会有争吵。
当然不见得每家每户都能分到自己想要的部位,尤其是那些下水,农村人不会处理,又想去尝尝肉味,只好忍着腥臊吃着过一个年,简直就是败坏心情。
不巧,今年就轮到林菀她们家倒霉——他们分到了满满一盆下水,连一块好肉都没有。
大队长亲自上门送肉,脸上是掩饰不住的歉意:“富伟啊,今年分肉的时候出了点意外,有头畜生没照顾好,提前宰了,大伙都去分肉了,你们家离得远了点,就没来得及叫上你们。
这不,我赶去的时候,也就只剩下这些了。
给你们送来,真是不好意思啊。”
林富伟蹲在门口抽烟,没有说话,薛文翠静静站着,没去接他手里端着的那盆下水。
林家村里都是乡里乡亲的,大队长也算是林富伟半个侄儿,每次大队有什么事也都没少使唤他这个舅舅。
即使是手头有再要紧的事,林富伟也是一声不吭的放下去帮忙,眼见着落得这个结果,不免是让人寒心。
这当头,隔壁阮家人去分肉回来了,阮家老大提着后腿肉笑的一脸傻样。
人家一家人乐乐呵呵的,倒衬得这一幕格外讽刺。
薛文翠没有继续僵持下去,接过肉一声不响的回了家。
大队长还想再说些什么,林富伟掐灭手里的烟头,进了门头也不回:“谢谢队里的美意了,大队长,您请回吧。”
大队长碰了个软钉子,自知理亏,摸摸鼻子灰溜溜的回去了。
林家堂屋里——
一家人对着端回来的一盆下水生闷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