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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尽量将自己弄得像是俗气模样,化浓妆打长睫毛全身穿名牌,若隐若现低腰露臀小裤裤。
我觉得我很完美,全身成功的散发出张牙舞爪的气质,不能更欠打。
我穿着这样吃早饭,小李看我穿成这样没说什麽,只是不知走到那里去,几分钟才回来。
我吃饱让小李收拾,自己往自己飞行器而去。
等我坐在飞行器上,才发现小李在飞行器为我多准备了个包,我没打开看,就直往见面会地点前进。
反正距离很短,这点距离我自己开飞行器就好。
到达地点,我被等在化妆师抓着不放,非要我换衣服。
“我们主题团体形象是清新友爱,台上表演你还能这麽穿,台下绝对不行……”
化妆师是偶像的衣食父母,是生死攸关之人。
虽说我以前形象是脾气不好,但我以前也没得罪几次化妆师,现在我为维护原先形象也不能得罪。
本来他说换,我也是换衣服就好,问题是我今天已经讲好,我会自备衣服来,不穿任何一件现场准备衣物。
而我通常脾气不好,说一不二,碰上不能得罪的不得罪,然後我必定欺善怕恶,也就是我得找下一个人欺负。
这也就是说,如果我现在妥协,换上化妆师给的衣服,我就得找一个人欺负,来表示我的恶劣。
我不想非得搞出这种幼稚举动,苦恼衣服欺负问题时,我突然就想起小李给我的包。
虽然不知道有什麽用,但我觉得值得一看。
我匆匆回飞行器打开包,里面满是衣物。
而我拿起来看衣服,清纯归清纯,该有的若隐若现还是有,背後还用半裸展现点艳气。
这套衣服有纯有艳,不过不失,我短时间大概也找不出比它更好的衣服。
有了衣服的我立刻找地方换上,换好後再重新试图过化妆师这关。
这次化妆师微皱眉头,还是放我过了他这关。
远方的小李大人,真是太感谢你的先见之明了。
我顺利的与团员会合,见面会按时开场。
见面会的过场很容易,我们重要任务就是确保粉丝高兴,为他签名,让粉丝觉得钱花得值。
我们就是靠粉丝好感过活的偶像,私下个性再怎麽糟,也不影响我们懂怎麽讨好粉丝。
我们用上午的时间唱歌跳舞,再用下午的时间签名,总算是结束了整场见面会。
平淡的过去了见面会,我打起精神,准备面对与男主的第一次大冲突剧情。
虽然我说这是见面会时发生的事,但剧情中我与主角冲突的整个事件,不是发生在见面会上,而是发生在见面会後台。
而怎麽发生这件事,究其原因就是个巧合。
由於我们公司就是区区娱乐公司,我们团体的见面会後台管制不是太松但也不是太严,一般人虽进不去,但只要能找上关系塞钱就能进入。
而剧情事件冲突源头,我的粉丝,就是靠着他家的家底进来。
主角则是因为恰好与这间公司在谈作品的买卖,要离开公司时,闯入案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