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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2页)

时年为1958年,金庸三十四岁。

此时,作为武侠小说家的金庸,已经拥有了不可动摇的成就,但是作为报人事业,才刚刚开始。

那就是金庸一生传奇的另一半:创办《明报》。

金庸在长城电影公司,尽管小有所成,但是都未造成大的影响,并不十分得志。

当时&ldo;长城&rdo;在&ldo;左&rdo;倾思想指导下,拍电影注重思想教育,对于一向注重率性独立的金庸来说,在这样的压力下再次感受到束缚重重,创作意图得不到发挥。

据金庸后来接受采访时回忆:&ldo;后来,我所编写的剧本好几个不获通过,兴趣自然大减,到了1959年,对电影制作的方针越趋严格,有时整年间也拍不到一两部戏。

&rdo;

当时金庸依靠写作武侠小说和翻译等收入,已经有相当积蓄,不愿再受固定机构限制,开始筹划自立门户。

权衡之下,&ldo;干电影时工作未见顺利,自己又没有能力搞电影公司,相反地,办小型的报纸,需款不多,但给我发挥的机会较大,故转而办报&rdo;。

机缘巧合,此时他在异乡遇到了自己初中同学,当时从事印刷业务的沈宝新。

谈论之下,一拍即合,金庸便邀他作合伙人,从此开始他们三十多年的合作生涯。

后来金庸回忆:&ldo;和我共同创办《明报》的沈宝新先生,是我初中三年级时的同班同学。

1938年开始认识,二十一年后的1959年同办《明报》,精诚合作地办了三十几年报纸,到今年已四十九年。

在共同办报期间,挑拨离间的人很多,造谣生非的事常有,甚至到现在也还有。

但我们互相间从不怀疑,绝无丝毫恶感。

前年我因心脏病动大手术,宝新兄在医院中从手术开始到结束,一直等了八个半小时。

&rdo;人生之可贵者,莫过于得良师益友,金庸与沈宝新这样根深蒂固的友谊,令他们赢得了他们的事业,也成为金庸传奇生涯的一段佳话。

在经过充分策划与准备之后,1959年5月20日,《明报》注册后在香港正式创刊,刊名请到当时香港著名书法家王植波题写,沿用至今。

注册资金十万元,金庸占百分八十,沈宝新占百分二十。

最初,金庸只是打算办一份以刊行他的武侠小说为主的小说周刊,但在沈宝新建议下,改周刊为日报,而《明报》作为报纸的定位,也走严肃社评政评和轻松通俗文学兼容并包的中间路线。

而在办报的宗旨上,金庸则明确贯彻了他长期的独立知识分子理想。

后来他说:&ldo;《明报》的&lso;明&rso;字,取意于&lso;明理&rso;、&lso;明辨是非&rso;、&lso;明察秋毫&rso;、&lso;明镜高悬&rso;、&lso;清明在躬&rso;、&lso;光明正大&rso;、&lso;明人不做暗事&rso;等意念,香港传媒界有各种不同的政治倾向,在政治取向上,我们既不特别亲近共产党,也不亲近国民党,而是根据事实作正确报道,根据理性作公正判断和评论。

&rdo;在《明报》当日的发刊词里,金庸即表明这张报纸要维护&ldo;公平与善良&rdo;的立场,而半个月后,他在为《明报》撰写的第一篇社评里,又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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