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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小说的黄金时代却已经基本过去。
影视传媒,遍及城乡家家户户的电视机,好生了得。
有人在诅咒,低俗文化大行其道;有人在担心,国人几乎都变成了&ldo;看电视的猪&rdo;。
诅咒担心,无济于事。
老天要下,老娘要嫁,谁奈其何。
至少在我,学了美国一句俗话来效法:&ldo;战不胜它,莫如加入它&rdo;。
向来,我也不曾将自己列为什么精英,或者打扮成所谓精英。
我的小说,在语言上,历来走雅俗共赏的路子。
不怕一般老百姓看得懂,当然也不惧专家学者来挑剔。
那么,我又何必拒绝电视剧之类的大众传媒呢?难道,我们的作品害怕多数老百姓看得懂吗?
我为自己的彻底通俗化而寻找理由,好比文化精英为他们的过度精英化寻找理由。
大家自说自话,各办其事罢了。
长篇小说《兄弟如手足》的原始构想,结果如愿以偿地改编成了电视剧《手足》。
由万科文化公司摄制完成,荣誉出品。
当红小生何冰与达达主演,一时热播。
网上竟是好评不断。
既然有了电视剧,那么又何必出版小说呢?相对于仅供观赏的电视剧,小说本身有着不可替代的存在价值。
观赏与阅读,毕竟属于两个不同的层面。
换言之,拍摄与写作是两码事。
着意追逐大众收视率的影视化生产过程,与文学化的创作过程,到底不可同日而语。
如果说,电视剧相当好看,我的小说则是相当好读。
好看,非常重要,也许在愉悦了广大观众的同时,就起到若干寓教于乐的功用。
好读,当然也非常重要,也许能够引领广大读者进入某种程度的思考层面。
&ldo;人们一思索,上帝就发笑。
&rdo;米兰昆德拉的一句话不胫而走。
然而,人们不思索,那不真的成了看电视的猪了吗?
西方人这样讲:上帝说,要有光,于是有了光;
我则如此讲:人类说,要有书,因而有了书。
在读者诸君的书架上,于是有了我的这一部浅白、好读、有趣、逗乐、不乏幽默的长篇读本。
它绝对不是我最好的小说作品,然而我还是真诚地希望读者喜欢它。
你无须对它有过高的评价,只要你还基本喜欢,作者在下就非常满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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