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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那是当然。
&rdo;
&ldo;所以,就权且称他们作a和b吧。
当然,a君和b君不是同一个省派来的。
a君与久我前首相和光田外务相有直接的联系。
请您记住,他可以说是一种热心肠的人,在官员来说,是罕见的类型。
另一方面,请记住b君是近乎花山系的人物。
事情是这样的:
&ldo;b是是从某省某科(大藏省内与外汇机关有关的科)派到特别调查部的防卫组工作人员,他管收集防卫资料和军需情报。
有一天,他和往常一样到本省来领取薪金,可是本省的人告诉他,上月底已经批准他辞职了。
b大吃一惊,去找秘书科长询问,才知道是直属上司的a声称受了b的委托,替b向秘书科长提出了辞呈!
&ldo;b说明他根本没有托付过这样的事情,也没有写过辞呈。
他写了一封质问信寄给大藏相,要求撤消辞呈。
&ldo;他还聘请在野党某议员为特别代理人,准备向东京地方检察厅控告a伪造并使用私人文书。
&ldo;另一方面,该省的秘书科也大吃一惊,向a询问内情;a则一口咬定是b君当面委托他的,只有辞呈的日期是由他代填的。
两人的说法完全不同。
&ldo;于是秘书科说:从前后情况来看,辞呈是可靠的,所以才受理批准,在手续上是没有差错的。
&ldo;但是秘书科解释说,如果查明本人并没有辞职之意,而辞呈是伪造的,就可以撤消。
不过科里搞不清楚辞呈究竟是本人的笔迹还是伪造的,所以只好等待审判的结果。
&ldo;那份辞呈是用钢笔写的,图章则盖的是廉价的木头戳子。
b说:
&ldo;&lso;只要鉴定了笔迹就能立即判明真伪。
由于b这个姓太普通,我总是在姓下面加上自己名字的一个字。
象这样盲目盖章批准,真是荒谬之极。
可是辞呈的笔迹不是上司的,大概是a叫什么人代写的。
&rso;
&ldo;秘书科长助理则说:
&ldo;&lso;辞呈的笔迹象是b君的。
a君不会干这种疯疯癫癫的事儿,提出立即就会露出马脚的伪辞呈。
听他俩的说法,简直是互相揭丑。
&rso;
&ldo;据说b还说过这样莫名其妙的话:某高级官员曾鼓励他,关于这个问题,不论泄露什么底细,都会代他收拾残局。
&ldo;总之,过去在&lso;拉斯特沃洛夫事件&rso;中,特别调查部就出现过违反&lso;国家公务员法,的人。
也就是说,由于有充当拉斯特沃洛夫的代理人的嫌疑,一个人自杀,一个人被判罪,另一人正在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