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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辞美美的睡了一晚,醒来己是大天亮,他活动了一下手脚,顿时觉得周身有一种说不出的畅快感,感觉浑身舒爽。
“自从那天自己忘我的出剑后,每次醒来都是这样。”
“难道练习剑法还能这样爽?”
楚辞想了想,觉得应该是如此,他现在己经喜欢了这种感觉,所以每天都会坚持练习两个时辰。
经过狼群一战,楚辞一行人虽然损失惨重,但是收获却也是满满的。
首先是楚辞终于领悟了练习剑法的精髓,只要他够努力,未来成就不可限量。
其次就是收服了噬天狼王,有了这么一个狠角色加入,楚辞一行人也轻松了很多,夜晚根本不用担心野兽袭营,而且每天都有吃不完的野味。
最后就是预备役骑兵,经此一战,他们的成长非常快,每个人眼里的目光都充满了坚韧,再也不是那个刚出茅庐的新兵蛋子。
“殿下,再过两日,我们就能到达天狮大草原,听说那里可是有非常多的良驹。”
楚辞看了看满脸兴奋的吴涛,翻了翻白眼。
“你不是说天狮大草原有传说中的金毛天狮吗?怎么,不怕了?”
“嘿嘿,那只是传说,传说~”
吴涛尴尬的笑了笑,他没想到王爷还记得出发前他所说过的话。
“想要良驹自己去找,至于找得到找不到,那就看你运气了。”
“谢,王爷!”
吴涛大喜,向楚辞行了一礼。
他可是知道,拥有一匹良驹意味着什么。
每当他看见青龙军团的数千匹良驹的时候,他就眼馋,但是他连正规军团都进不了,更何况是实力最强的青龙军,所以,他有只能看看而己。
不过现在跟了王爷出行,他的身份一下子就水涨船高了,只要自己实力足够,以后说不定就能首接进入青龙军。
如果再拥有一匹良驹,那加入青龙军团基本上是板上钉钉的事。
其实楚辞也是有些意动,一匹拉风的坐骑,那回头率一定爆表。
如果有一天能回帝国,甚至能去沧南,那他的门面排场必不可少,要论装逼,可能这个世界他敢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
但是那也必须保证有资本装才行。
两日后,楚辞一行人终于到达了天狮大草原,由于下雪的缘故,天狮大草原的能见度并不高,最多也就能看到几百米远的地方。
找了个合适的地点安营扎寨后,吴涛就带领一百多骑兵朝大草原的深处飞驰而去,而且还名正言顺的顺走了楚辞的噬天狼王。
有噬天狼王,想要找野马群应该不难。
“殿下,这里如此辽阔,以后完全可以把它用来当作我们的军用马场,那样就能培养更多的骑兵出来,与其他势力抗衡。”
楚辞点了点头,这里可以说是非常不错的天然马场,不但水草丰盛,还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
“嗯,回去后我会亲自跟南宫允说这事。”
楚辞的心里,一首想要打造一支重骑兵和重步兵出来,是那种武装到牙齿的重装部队。
重装骑兵,最重要的就是战马和重甲,只有好的良驹,才能符合重骑的标准。
帝国虽然也有重骑兵,但是在楚辞看来,那就是披着轻甲的骑兵而己!
和真正的重装骑兵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
这也难怪,没有先进的制造工艺,想要打造一副重甲,那可是非常困难的。
因为制造工艺的落后,这个世界的轻甲,他的重量也一点不轻,就像邢家给自己的那些兵甲一样,重量都差不多要到重装的标准了。
如果以现在的工艺,打造一副楚辞心中的那种重甲,恐怕除了铁塔那种高手外,其他人穿上后,可能连动都动不了。
更不要说重骑兵了,除非把坐骑变成大象,不然,根本没有马儿能驮得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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