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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乃凯笑道。
鼓手李豹问:“梓钧,今天也是新歌吗?”
王梓钧神秘地拿出一张纸来,说道:“今天的歌有些意思。”
冯乃歆抢了过去,只看了一眼,惊讶道:“这是余光中的诗!”
其他三人闻言纷纷围过来争抢,王梓钧这时说道:“我有个事跟你们商量一下。”
“什么事?”
冯乃凯问。
“我想加入光辉乐队。”
王梓钧小声说。
“什么!”
四人齐齐惊呼,接着又是狂喜,纷纷问道,“你说的是真的?”
王梓钧点点头说:“不过你们可要考虑清楚。
现在你们是业余的乐队,但我加入之后,就要往专业道路上发展。
到时候大家都会很忙,你们的正式职业恐怕就顾不上了。
而且我进入乐队后,主唱肯定是我。”
“没问题!
那个在饭店配菜的工作我早就不想干了。”
一脸青春痘的陈飞鹏连忙说道,冯乃歆也点头答应。
冯乃凯和李豹却犹豫不决,他们都是留学归来的高材生,有自己固定的工作,而且收入不低。
作为业余爱好,周末或者下班后玩票,那是一种乐趣,但若真是要转为专业,那就非得好好考虑不可。
但王梓钧创作的歌曲,又确实让他们惊艳,非常希望和他同台演出。
“这个,容我再想想。”
冯乃凯迟疑着说。
王梓钧笑道:“没问题,时间不急,先忙完今天的决赛再说。”
几人走入大楼,路上不断有人认出王梓钧,纷纷过来打招呼。
冯乃歆走到冯乃凯身边,小声劝道:“哥,答应吧,你看做歌手多风光。”
冯乃凯白了弟弟一眼,哪有那么简单的事情,把乐队专业化后,就会面临各种实际问题,哪里有现在这样简单快乐。
王梓钧很快到达后台化妆,接二连三的有各个唱片公司的人来招揽他,都被王梓钧敷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