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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头鲁迅在一九三四年五月十八日致陶亢德信中说:“以敝‘指谬’拖为‘古香斋’尾巴,自无不可,但署名希改为‘中头’,倘嫌太俳,则‘准’亦可。
《论语》虽先生所编,但究属盛家赘婿商品,故殊不愿与之太有瓜葛也。”
按盛家赘婿,指《论语》社成员、大买办盛宣怀的孙女婿邵洵美。
国粹可分两种,一曰文的,一曰武的。
现在文的暂且不说,单说武的。
据鲁迅先生说,“打拳”
的提倡,已有过二次,一在清朝末年,一在民国开始,则这回应该算第三次了。
名目前二次定为“新武术”
,这次改称“国技”
,前二次提倡的,一是“王公大臣”
,一是“教育家”
,这回却是“国府要人”
。
近来“首善之区”
闹得有声有色的,便首推这次“国技表演”
〔4〕。
要人说:“这是国粹,应当保留而发挥之,”
否则,便“前有愧于古人,后何以语来者,负疚滋甚”
了。
幸喜这“弥可宝贵”
的打拳(国技)的遗绪,尚未断绝,“国技大家诸君,惠然肯来”
,从此风气一开,人人变为赳赳,于是军阀不足打倒,帝国主义者不足赶走,而世界大同也自然而然的出现了。
“愿国人悉起学之”
,以完成革命!
我们小后生,不识国粹之可贵一至于此,虽然未饱眼福,也就不胜其赞叹与欣舞了。
不过某将军主张“对打”
,我却期期以为不可,因为万一打塌了鼻子,或者扯破了裤子,便不妙了,甚或越打越起劲,终则认真起来,我们第三者就不免要吃亏了。
那时军阀未倒,而百姓先已“家破人亡”
了。
但这全是过虑,因为三代礼让之风,早已深入诸君子的心。
况且要人已经说过,“好勇斗狠,乱法犯禁”
是要不得的,所以断不至发生后患,而我们尽可放心看热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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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八年四月三十日《语丝》周刊第四卷第十八期,在《这回是第三次》一文之后。
〔2〕鲁迅批评“打拳热”
的文章,有一九一八年十一月发表的《随感录三十七》(后收入《热风》),一九一九年二月发表的《拳术与拳匪》(现收入本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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