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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欲大事岂可惜身?问鼎天下,又有谁,有十全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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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半皆是求活不能的流民。
元末,除了********,阶级矛盾也十分突出。
大官僚、大寺院、大地主等掌握着绝大多数的土地。
兹举三例:其一,至正四年,赐脱脱松江田,为立松江等处稻田提领所,可见赐予规模之大。
其二,大承天护圣寺,仅十余年内,得元文宗、元顺帝三次赐田,累计三十二万四千四百九十余顷。
其三,至正十年,苏州一带的豪门,一家每年收租米有达到数百万斛至多的。
这些田地,表面上说是“闲田”
,实则多为强占的民田。
原有的田主,有的成为佃户,而当时租额极高,以浙江东阳为例,农民将田中所得二分之一交给地主外,地主还要按亩征丝,“民颇苦之”
。
佃户中,有租种官田的,泰定文宗之际,福建一带的职田租额,每亩高达三石至多。
当时的亩产量,北方“夏秋入止一石”
,夏天收麦一石,秋季收粟一石,即两石;南方产量稍微高点,“为田一亩,岁可得米二石”
,这“二石”
是宋制,--南斗,合元量为将近三石。
也就是说,辛苦一年,一亩地的收获,还不够缴纳租额。
卖儿鬻女的现象层出不穷,很多的佃户为之破产。
可很多虽然已经破产、失去了土地,“田入他户”
,但仍需照样纳税,没法之下,只好“逃之四方”
。
侥幸没有成为佃户,也没沦为流民,仍保有土地的自耕农,却因地主豪富为逃避该本身负担的力役,而将之转嫁到自耕农的身上,使得他们本来就沉重的力役负担更加沉重,造成“闾左之民”
,“破产无算”
。
连有些中小地主,都已经破产,出于没落的境地。
沉重的阶级压迫之下,百姓求活不能,无不揭竿而起。
刘福通颍上首倡,传檄天下,中间有八个字:“穷极江南,富夸塞北”
,正是以此做为造反的一个号召。
2,月子弯弯照九州。
南宋吴中流行民歌对山歌,前两句为通用格式。
“吴中舟师之歌,更阑月夜,操舟荡桨,抑遏其声而歌之,声甚凄怨。”
3,东牟山。
“唐高宗平高丽,勃海大氏以众保挹娄之东牟山。”
“‘《唐史》:山东直营州二千里,武后时,大祚荣筑城于此居之。
其国界南至新罗,以泥河为界,东穷海西契丹。
’盖即此山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