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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见南子》是一本独幕悲喜剧。
戏剧是艺术的一种。
艺术的定义,最简单的是:人生的表现或再见。
但没有发见的人,也表现不出什么来;没有生活经验的人,也发见不出什么来。
有了发见之后,把他所发见的意识化了,才能表现于作品之中。
《子见南子》,是作者在表现他所发见的南子的礼,与孔子的礼的不同;及周公主义,与南子主义的冲突。
他所发见的有浅深,所表现的有好坏,这是我们可以批评的。
如果说:他不应该把孔子扮成剧本中的脚色,不应该把“子见南子”
这回事编成剧本,我们不应该在曲阜表演这样的一本独幕悲喜剧:这是我们要付讨论的。
《大公报》的记者说:“批评须有其适当之态度:即须忠实,须谨慎,不能离开理论与史实。”
这是立论的公式,不是作戏剧的公式,也不是我们演剧者所应服从的公式。
又说:“子见南子,‘见’而已矣,成何艺术?有何人生真义?又何从发见与礼教之冲突?”
(在这里,我要附带着声明一下。
我的答辩书原文是:“在礼教与艺术之间,认取人生真义。”
书手写时错误了。
不过这些都无关宏癲。
)“见而已矣!”
固然!
但在当时子路已经不说,孔子且曾发誓,是所谓“见”
者,岂不大有文章?而且南子曾宣言:到卫国来见寡君的,必须见寡小君。
孔子又曾陪南子出游,参乘过市。
再连同南子的许多故事,辑在一块,表演起来,怎见得就不能成为艺术?艺术的表现,有作者自己在内,与作史是不同的呵!
孔子有孔子的人生观,南子也自有她的人生观,把这两种不同的人生观,放在一幕里表演出来,让观众自己认识去,怎见得发见不出人生的真义?原剧所表演的南子,是尊重自我的,享乐主义的;孔子却是一个遵守礼法的,要得位行道的。
这两个人根本态度便不同,又怎能没有冲突?至于说:“普通界说之所谓孔教,乃宋儒以后之事,非原始的孔教。”
我要请问:原始的礼教,究是什么样子?魏晋之间,所常说的“礼法之士”
,是不是指的儒家者流?
又说:“例以如演《子见南子》之剧,可以明艺术与人生。
吾不知所谓艺术与人生者何若也!”
上文说过:艺术是人生的表现,作者在表演人生,观者看了之后,各随其能感的程度,而有所见于人生,又有人专门跑到剧场中去看人类。
所谓艺术与人生者就是这样,这有什么奇怪?难道说,凡所谓艺术与人生者,都应在孔教的范畴之中么?
记者先生又由孔学本身上观察说:“自汉以来,孔子横被帝王利用,竟成偶像化,形式化,然其责孔子不负之。
——真理所示,二千年前之先哲,初不负二千年后政治之责任。”
我却以为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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